黄浦法院强化四道环节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等犯罪行为
裁定等犯罪行为
2014-12-04 10:12: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上海法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等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细致部署,通过强化办案过程中的四道环节,具体落实此次专项行动。
强化排摸甄别。由执行员、执行长在十日内分别对其承办或本组内具有拒不执行情形的案件进行排查甄别,对涉嫌拒执犯罪的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庭领导,依法办妥司法拘留审批手续并依法实施拘留。
强化证据收集。对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执行合议庭负责落实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补充等工作,分管局庭领导进行督办,必要时调集其他执行人员协助办理取证工作。
强化工作协调。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的联系,定期开展会商。及时将涉嫌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对已被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长期在外、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通过查扣机制,依法实施拘留。
强化法宣效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和制裁违法行为力度,主动邀请媒体就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和采取司法拘留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加大社会影响,提高执行威慑力。
强化排摸甄别。由执行员、执行长在十日内分别对其承办或本组内具有拒不执行情形的案件进行排查甄别,对涉嫌拒执犯罪的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庭领导,依法办妥司法拘留审批手续并依法实施拘留。
强化证据收集。对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执行合议庭负责落实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补充等工作,分管局庭领导进行督办,必要时调集其他执行人员协助办理取证工作。
强化工作协调。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的联系,定期开展会商。及时将涉嫌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对已被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长期在外、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通过查扣机制,依法实施拘留。
强化法宣效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和制裁违法行为力度,主动邀请媒体就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和采取司法拘留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加大社会影响,提高执行威慑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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