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
2014-11-13 10:33: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李哲)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3月,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江西高院对此迅速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政法机关联合发文精神,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江西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把此项行动和目前正在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紧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对需要纳入本次专项行动打击对象的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摸底、甄别,做到不枉不纵,分类采取措施。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妨碍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江西高院对此迅速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政法机关联合发文精神,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江西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把此项行动和目前正在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紧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对需要纳入本次专项行动打击对象的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摸底、甄别,做到不枉不纵,分类采取措施。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妨碍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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