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重庆法院执行联动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4-11-03 07:37: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一版 | 作者:陈小康
  自2013年10月开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将9500余名被执行人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和重庆高院官方微博向全社会公示,这些人将无法购买机票和火车软卧车票,但他们失去的,远不止购票的资格。

  重庆高院通过建设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探索和建立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织造了一张让失信人寸步难行的法网。

  想贷款评优?只能说sorry了

  重庆市潼南县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商业银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发现该公司在法院有未了结的执行案件,存在不诚信行为,拒绝了贷款申请,迫于压力,该公司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

  2009年8月18日,重庆高院与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签订《关于法院相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合作协议》,由重庆高院将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信息送人行重庆营管部,并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成为全国首个“一口接入”、集中采集数据的地区。截至今年10月,重庆高院共向人民银行发送369247条执行案件信息。

  2009年11月,重庆高院与重庆市工商局签订《关于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协议》,由重庆高院将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中的相关被执行人信息交送市工商局,作为评定诚信企业、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截至今年10月,重庆高院共向工商局发送220705条执行案件信息。

  想奢侈出行?“水陆空”say no

  被执行人陈刚一直拖延履行义务,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陈刚乘坐飞机、入住高档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2014年1月30日,陈刚订了春节出游的机票,荣昌法院获知信息,随即派员赶赴机场,在登机口拦截到陈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该案随后得以执行完毕。

  重庆高院执行局委托机场所在地的渝北区人民法院代表全市法院与机场公安签订合作协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航空出行;同时委托渝中区人民法院代表全市法院与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签订合作协议,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豪华客轮采取限控措施;与铁路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乘坐高铁动车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控举措。“可以说,失信被执行人想在重庆奢侈出行,‘水陆空’都没门。”重庆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1年3月,重庆高院更是与重庆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法院将限制出境的法律文书送该市公安局、公安边防总队。公安机关可据此不予办理失信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出入境手续、宣布出入境证件作废,边检部门可拒绝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出境、扣留出入境证件或对其予以拘留。

  想藏匿财产?“点对点”让它原形毕露

  2012年12月24日,重庆高院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等18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高院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专用网络,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集约查询。等条件成熟后,还可以通过网络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银行存款。截至2014年10月,重庆高院向各商业银行发送了1385764人次被执行人信息,各银行反馈存款金额逾18亿元。

  在此基础上,重庆高院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3年8月19日签订协议,重庆高院与该局之间搭建专线,全市三级法院可以通过专线,集约查询该局数据库中被执行人在全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信息,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法院,尤其是区县法院在当地无法查到被执行人在本市异地的不动产产权信息问题。截至今年10月,重庆高院已向土管局发送92638人次被执行人信息,该局反馈土地或房屋10355处。与此同时,重庆高院执行局与重庆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开通专线,可以直接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和车籍信息。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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