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路径
周瑜
2019-04-04 15:39: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孝悌忠信礼仪廉耻是谓“八义”,可见我国古代对诚实信用的重视。如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已成为保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课题,随着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的逐步完善,推进诚信社会路径的脉络逐渐清晰。
一、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思想影响行动,提高诚信意识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先导。一是加强诚信教育。法院、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在相关部门领域开展诚信意识教育,抓好诚信建设基本功。二是加强诚信宣传。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宣传,可以通过历史故事、公益广告、以案说法、道德讲堂、法治课等形式,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及面对面、网对网等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诚信宣传态势。三是强化对诚信的褒奖。大力倡导社会诚信意识,形成正向奖励导向,通过中国好人及诚信单位等平台,强化对诚信的评价,释放对诚信注重的积极信号。四是国家机关及党员干部要带头讲诚信。国家机关及党员干部的各项活动往往有一种示范作用,受到社会关注度更高,应该模范带头讲诚信,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
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建立合理的规则体系有利于社会遵循,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关键。一是从诚信法律体系建设上。我们可以将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相关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以期在立法和释法中有所关注。二是从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上。完善诚信体系的总体框架、范围、评价体系和标准,完善社会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纳入征信系统的范围以及规则,进一步完善涉及诚信和失信惩戒的边界,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的联动,进一步完善失信行为的退出机制。三是从诚信机构协作体系上。在行政部门中,发改委是工作主导部门,在司法领域,人民法院主推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联动,加强诚信信息通报及资源共享,汇集合力,加强诚信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从诚信技术体系上。如今是移动信息时代,进一步强化诚信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多平台,开发集中一体的移动终端系统,让诚信平台更加有利于社会了解、使用和监督,切实发挥诚信系统的作用。
三、强化社会信用惩戒
加强执法有助于对失信行为的纠偏,强化社会信用惩戒是诚信社会建设的保障。一是加强司法惩戒。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除采取常用的信用惩戒措施外,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二是加强组织惩戒。如担任国企高管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参选村(社区)“两委”限制以及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限制。三是加强行政处罚。强化对海关认证,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从事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获取政府补贴限制和获得政策支持等限制,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四是加强社会机构处罚。鼓励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住宿星级酒店,高消费旅游,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形成社会合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一、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思想影响行动,提高诚信意识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先导。一是加强诚信教育。法院、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在相关部门领域开展诚信意识教育,抓好诚信建设基本功。二是加强诚信宣传。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宣传,可以通过历史故事、公益广告、以案说法、道德讲堂、法治课等形式,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及面对面、网对网等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诚信宣传态势。三是强化对诚信的褒奖。大力倡导社会诚信意识,形成正向奖励导向,通过中国好人及诚信单位等平台,强化对诚信的评价,释放对诚信注重的积极信号。四是国家机关及党员干部要带头讲诚信。国家机关及党员干部的各项活动往往有一种示范作用,受到社会关注度更高,应该模范带头讲诚信,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
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建立合理的规则体系有利于社会遵循,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关键。一是从诚信法律体系建设上。我们可以将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相关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以期在立法和释法中有所关注。二是从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上。完善诚信体系的总体框架、范围、评价体系和标准,完善社会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纳入征信系统的范围以及规则,进一步完善涉及诚信和失信惩戒的边界,进一步完善联合惩戒的联动,进一步完善失信行为的退出机制。三是从诚信机构协作体系上。在行政部门中,发改委是工作主导部门,在司法领域,人民法院主推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联动,加强诚信信息通报及资源共享,汇集合力,加强诚信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从诚信技术体系上。如今是移动信息时代,进一步强化诚信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多平台,开发集中一体的移动终端系统,让诚信平台更加有利于社会了解、使用和监督,切实发挥诚信系统的作用。
三、强化社会信用惩戒
加强执法有助于对失信行为的纠偏,强化社会信用惩戒是诚信社会建设的保障。一是加强司法惩戒。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除采取常用的信用惩戒措施外,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二是加强组织惩戒。如担任国企高管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参选村(社区)“两委”限制以及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限制。三是加强行政处罚。强化对海关认证,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从事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获取政府补贴限制和获得政策支持等限制,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四是加强社会机构处罚。鼓励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住宿星级酒店,高消费旅游,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形成社会合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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