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假冒国企员工征婚 骗取女方财物
2014-10-22 14:44: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黎方 王妍)  徐州五旬男人谭某假冒国企员工征婚,并以认识市领导能安排工作为由,骗取女方家人3万余元财物。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谭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1957年出生的谭某劣迹斑斑,30多岁时就因盗窃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出狱后的他不但没有悔过自新,反而打起了通过征婚骗人钱财的主意。2013年夏天,谭某看到报纸上何女士的征婚信息后,电话联系何女士双方约定见面。精心打扮、善于言辞的谭某谎称自己是徐州一家国有企业员工,工作体面、收入稳定,给何女士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此后二人便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何女士把谭某当成了自家人,有什么事都跟谭某说。当听说何女士的女儿和侄女都没有合适的工作时,谭某说自己和某位市领导夫妇是熟识旧交,找工作的事包在他身上,只是需要一点活动经费。何女士和家人对谭某的话深信不疑,先后按照谭某的要求送去现金、购物卡和香烟等钱物,价值共计34000余元。谭某收了钱物,大包大揽让何家人等他的好消息。

  可是半年过去了,找工作的事却一点头绪也没有。谭某在万般推托之后,居然不再与何女士见面,连电话也不再接听。何女士及家人这才觉得谭某有问题,到谭某声称的单位去了解情况,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何女士发动亲戚朋友打听谭某的下落,几经周折,终于在2014年6月14日和朋友一起将谭某抓获,并报警扭送公安机关。

  谭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但他已经将骗到的购物卡、香烟变卖,所得钱款也被其用于个人生活消费、购买保健品及多功能治疗仪,谭某的家人代为退缴了他购买的低中频高电位多功能治疗仪一台。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其亲属已代为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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