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对国庆节后本院窗口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014-10-13 14:40: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罗鹍)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检查组,由纪检组组长朱静带队,对国庆节后高院各窗口单位人员在岗、着装仪表、服务态度、安全保卫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窗口单位环境整洁、办公秩序井然,人员按要求全部在位、着装整齐、工作认真负责,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在12368在线诉讼服务平台,3名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用语规范;在诉讼服务大厅,4个立案窗口、3个诉服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在位,有的正接待当事人,立案窗口前有一位中年妇女情绪激动、言辞偏激,工作人员给予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在安检口,5名法警全部在岗,警具佩带齐全,安检程序严格。

  检查结束后,朱静与立案信访、纪检监察和法警总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对各窗口单位办公秩序及工作、服务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加强窗口单位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树立形象公正是司法公正重要内容的理念,坚持抓早、抓小、抓节点、抓经常,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作风大转变,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三是高院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窗口单位代表着全市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高院各窗口单位要带好头,避免灯下黑,要在前一阶段服务态度、执法不公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公正执法的基础上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体现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全市法院作好表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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