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路线 突破执行难题
2014-08-04 15:29: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 孙涛
陈仓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涛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我院在活动开展中自查和征求群众意见,反映出执行难依然是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之一,这也是人民法院急待解决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据此,我院按照“让老百姓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以院执行局为主体,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群众在关切,我们怎么办”的专题讨论,聚焦执行难,梳理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和细节,全力攻克制约执行的突出问题。
经过梳理,我们查找出执行工作中存在九个方面问题,这些问题也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实践的共性难题,其主要集中在执行内部管理和实践运作层面。一是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操作急待规范,与执行环节对接需制定可操作性规范;二是执行立案审查急待规范,审查延时、审查随意急需治理;三是对执行依据把握不准,超标的或超范围执行时有发生;四是部分案件“四查”不到位,拖延执行、消极执行行为存在;五是执行作风急需改善,慵懒散、生硬推仍有存在,甚至有人以“不会”为由怠于工作,绝大部分执行信访与执行人员的态度、作风有关;六是执行强制措施操作不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仍有漏洞,个案、个体行为监督尚未细化;七是执行主体变更、追加不能规范操作,存在执行程序直接依据实体法追加被执行人的问题;八是执行异议审查存在管理分歧,对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审查尚需进一步明晰;九是结案方式随意性较大,恢复执行仍需严格把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连续开会,认真分析成因:
(一)从管理层面到执行人员普遍存在执行理念上的偏差,缺乏对执行、诉讼保全规律性的把握,过分依赖惯性和经验,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新知识、新理念、新思维不能虚心汲取更缺乏熟练应用,以至于陷于一个个老问题而不能自救。从立案、审理到执行风险防范不够,致使相当一部分案件从一进入执行程序就注定了执行不能,乃至信访不断。过分注重申请人利益,忽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重申请,轻审查,常常好心办孬事。
(二)执行干警素质尚需提高,工作态度不够端正,专业基本功不够扎实,专业之外的经验和技能更需历练提高,责任意识必须全面加强。不注重专业学习、法律水平不高;不注意日常积累,实践技能不足;不注意工作细节,责任意识不强;不注意协调沟通,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组织纪律性不强,甚至有人无事生非;这些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同程度的从执行工作中表现、流露出来,就成为影响执行队伍整体提升突出问题,也是我们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点。我意识到,实体和程序固然重要,公正执法细节不可或缺。好的细节和习惯,是执行工作成功的保证。反之就可能引发大的问题。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作风粗枝大叶,不愿担当不能担当,成为我院执行作风不良的突出表征。具体表现在查封扣押中不查明财产状况,送达不及时、不到位,不注意续查封续冻结,不注意核查登记被保全、被查封财产的品种、数量、价格、规格等。执行工作对抗性大、风险高,工作方法尤为重要。有些执行法官却秉持一种先天的职业自负,不与人沟通,导致工作中矛盾不断。还有个别干警组织纪律性不强,对当事人不能信守承诺,以至于当事人把信访的矛头直至承办法官。这些都与我管理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
(三)执行相关制度配套还须跟进,工作落实必须到位。一是执行异议、复议审查机制未得以有效落实,以致引发信访、上访,甚至有可能导致国家赔偿。二是监督制约机制为落实到位。对法院执行,目前是检察机关监督遭排斥,纪律监督不给力,舆论监督不深入,追偿追责被虚化,深层次问题及个人利益难以触及。三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我院虽执行制度详尽,但宣传教育、落实执行和惩戒警示不到位,加之其与绩效考核机制、车辆管理制度未能有效对接,致使问题人人见,就是难解决。四是一些执行配套制度尚处于完善过程之中。如约束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个人及企业诚信档案、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失信被执行名单等机制,均为完成理论与实践的契合。五是相关执行理念存在尚不同认识。民事诉讼过程是奉行当事人主义、法院职权主义还是二者兼;执行权如何划分;如何认识执行实施全、执行审查权的具体界定及适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这些都与我自己工作力度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直接相关。
经过分析成因,我们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相应对策。
一、从我做起,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真正树立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平等对待、程序正义的理念,坚持正确的大局观。
二、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强化责任细节意识。加强对实体条件的审查,重点审查采取罚款、拘留的必要性,申请财产保全、先于执行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申请执行依据的合法性、被执行人适当性,所涉财产的权属以及是否存在他项权利,是否超过申请范围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注意告知复议权利并通知亲属;采取保全措施要注意公开进行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对查封扣押财产要认真核对、登记并、出具清单,并由在场人签名或盖章;注意对动产和不动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不同要求。尽到妥善保管或者委托保管的注意义务,定期核查财产状况。对评估、拍卖机构的选择,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确保相应财物以价值最大化的方式变现。强化责任和细节意识,执行行为要考虑周全,谨慎行事;在控制处分特定财产时,应安排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操作;及时应对,杜绝拖拉,接到保全财产遭受破坏的举报、或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固定相关证据,查封、扣押裁定内容要清晰明确,财产清单要写清数量、型号、质地、品级等具体内容,要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对大额、大量或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进行保全、执行时,要做好执行见证。
三、强化执行公开透明,理顺监督制约关系。进一步加强执行公开,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建章立制,推进执行工作各个流程和节点的公开。创新执行手段,在坚持既有方式的基础上,开发更加多元、便捷、实时目击的传媒公开手段,切近与公众的距离。促进和理顺监督制约的关系,最大限度消除监督空白。
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做法院工作的有心人。充分利用自己长期在执行岗位工作的优势,总结工作经验,善用既有救济程序,避免矛盾纠纷后移。全力提升自己的司法能力,力争使自己从理论水平、政治修养、法律业务、廉政道德等方面足以胜任自身的工作。在管理上加强案件质量评估和评查,建立正确指标导向,适时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我院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我院正找准攻克执行难切入点,力争有所突破,以赢得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权。
经过梳理,我们查找出执行工作中存在九个方面问题,这些问题也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实践的共性难题,其主要集中在执行内部管理和实践运作层面。一是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操作急待规范,与执行环节对接需制定可操作性规范;二是执行立案审查急待规范,审查延时、审查随意急需治理;三是对执行依据把握不准,超标的或超范围执行时有发生;四是部分案件“四查”不到位,拖延执行、消极执行行为存在;五是执行作风急需改善,慵懒散、生硬推仍有存在,甚至有人以“不会”为由怠于工作,绝大部分执行信访与执行人员的态度、作风有关;六是执行强制措施操作不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仍有漏洞,个案、个体行为监督尚未细化;七是执行主体变更、追加不能规范操作,存在执行程序直接依据实体法追加被执行人的问题;八是执行异议审查存在管理分歧,对案外人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审查尚需进一步明晰;九是结案方式随意性较大,恢复执行仍需严格把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连续开会,认真分析成因:
(一)从管理层面到执行人员普遍存在执行理念上的偏差,缺乏对执行、诉讼保全规律性的把握,过分依赖惯性和经验,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新知识、新理念、新思维不能虚心汲取更缺乏熟练应用,以至于陷于一个个老问题而不能自救。从立案、审理到执行风险防范不够,致使相当一部分案件从一进入执行程序就注定了执行不能,乃至信访不断。过分注重申请人利益,忽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重申请,轻审查,常常好心办孬事。
(二)执行干警素质尚需提高,工作态度不够端正,专业基本功不够扎实,专业之外的经验和技能更需历练提高,责任意识必须全面加强。不注重专业学习、法律水平不高;不注意日常积累,实践技能不足;不注意工作细节,责任意识不强;不注意协调沟通,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组织纪律性不强,甚至有人无事生非;这些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同程度的从执行工作中表现、流露出来,就成为影响执行队伍整体提升突出问题,也是我们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点。我意识到,实体和程序固然重要,公正执法细节不可或缺。好的细节和习惯,是执行工作成功的保证。反之就可能引发大的问题。工作态度不好,工作作风粗枝大叶,不愿担当不能担当,成为我院执行作风不良的突出表征。具体表现在查封扣押中不查明财产状况,送达不及时、不到位,不注意续查封续冻结,不注意核查登记被保全、被查封财产的品种、数量、价格、规格等。执行工作对抗性大、风险高,工作方法尤为重要。有些执行法官却秉持一种先天的职业自负,不与人沟通,导致工作中矛盾不断。还有个别干警组织纪律性不强,对当事人不能信守承诺,以至于当事人把信访的矛头直至承办法官。这些都与我管理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
(三)执行相关制度配套还须跟进,工作落实必须到位。一是执行异议、复议审查机制未得以有效落实,以致引发信访、上访,甚至有可能导致国家赔偿。二是监督制约机制为落实到位。对法院执行,目前是检察机关监督遭排斥,纪律监督不给力,舆论监督不深入,追偿追责被虚化,深层次问题及个人利益难以触及。三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我院虽执行制度详尽,但宣传教育、落实执行和惩戒警示不到位,加之其与绩效考核机制、车辆管理制度未能有效对接,致使问题人人见,就是难解决。四是一些执行配套制度尚处于完善过程之中。如约束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个人及企业诚信档案、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失信被执行名单等机制,均为完成理论与实践的契合。五是相关执行理念存在尚不同认识。民事诉讼过程是奉行当事人主义、法院职权主义还是二者兼;执行权如何划分;如何认识执行实施全、执行审查权的具体界定及适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这些都与我自己工作力度不够,工作作风不扎实直接相关。
经过分析成因,我们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相应对策。
一、从我做起,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真正树立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平等对待、程序正义的理念,坚持正确的大局观。
二、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强化责任细节意识。加强对实体条件的审查,重点审查采取罚款、拘留的必要性,申请财产保全、先于执行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申请执行依据的合法性、被执行人适当性,所涉财产的权属以及是否存在他项权利,是否超过申请范围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注意告知复议权利并通知亲属;采取保全措施要注意公开进行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对查封扣押财产要认真核对、登记并、出具清单,并由在场人签名或盖章;注意对动产和不动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不同要求。尽到妥善保管或者委托保管的注意义务,定期核查财产状况。对评估、拍卖机构的选择,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确保相应财物以价值最大化的方式变现。强化责任和细节意识,执行行为要考虑周全,谨慎行事;在控制处分特定财产时,应安排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操作;及时应对,杜绝拖拉,接到保全财产遭受破坏的举报、或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固定相关证据,查封、扣押裁定内容要清晰明确,财产清单要写清数量、型号、质地、品级等具体内容,要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对大额、大量或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进行保全、执行时,要做好执行见证。
三、强化执行公开透明,理顺监督制约关系。进一步加强执行公开,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建章立制,推进执行工作各个流程和节点的公开。创新执行手段,在坚持既有方式的基础上,开发更加多元、便捷、实时目击的传媒公开手段,切近与公众的距离。促进和理顺监督制约的关系,最大限度消除监督空白。
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做法院工作的有心人。充分利用自己长期在执行岗位工作的优势,总结工作经验,善用既有救济程序,避免矛盾纠纷后移。全力提升自己的司法能力,力争使自己从理论水平、政治修养、法律业务、廉政道德等方面足以胜任自身的工作。在管理上加强案件质量评估和评查,建立正确指标导向,适时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我院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我院正找准攻克执行难切入点,力争有所突破,以赢得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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