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刑事审判量刑公平公正
天津高院出台细则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2014-05-07 07:48:18
中国法院网讯 (张晓敏)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确保刑事审判量刑公平公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天津细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5日,天津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天津细则》的相关情况。
《天津细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蓝本,分别规定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和附则。内容更加丰富,体例也有所创新,在为法官提供准确量刑依据的同时,将法官的刑罚裁量权关进量刑规则的笼子里,以实现“规范裁量权”的量刑规范化改革目标。
为了使刑事审判中“估堆”量刑、量刑不透明、不均衡甚至不公正的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天津高院在制定《天津细则》过程中,着重从四个方面保证其科学性和实用性。一是构建了完备的量刑规则体系,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二是与相关法律和法律解释全面对接,做到上位法有量刑规定,细则有具体量刑规则对应;三是立足天津审判实际,更加适应当地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四是注重巩固和放大天津前期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成果,保持审判尺度的连贯性。
据了解,天津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地区,从2010年开始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至2013年底,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9%,较试行前上升了5.5个百分点,量刑更加公正、均衡、透明,刑事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天津细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蓝本,分别规定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和附则。内容更加丰富,体例也有所创新,在为法官提供准确量刑依据的同时,将法官的刑罚裁量权关进量刑规则的笼子里,以实现“规范裁量权”的量刑规范化改革目标。
为了使刑事审判中“估堆”量刑、量刑不透明、不均衡甚至不公正的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天津高院在制定《天津细则》过程中,着重从四个方面保证其科学性和实用性。一是构建了完备的量刑规则体系,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二是与相关法律和法律解释全面对接,做到上位法有量刑规定,细则有具体量刑规则对应;三是立足天津审判实际,更加适应当地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四是注重巩固和放大天津前期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成果,保持审判尺度的连贯性。
据了解,天津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地区,从2010年开始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至2013年底,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9%,较试行前上升了5.5个百分点,量刑更加公正、均衡、透明,刑事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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