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尺度缩减司法人为差异过程更加公正透明
量刑规范化罪名刑种将逐步扩大
2014-01-02 08:40:03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袁定波
全国法院1月1日起全面施行量刑规范化。回望这项改革每一步循序渐进的试点都走得铿锵有力:200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确定4个中级人民法院和8个基层人民法院为试点单位;2009年6月1日,全国120多家法院试点量刑规范化改革;2010年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指出,全国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量刑更加公正均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量刑更加公开透明;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从"估堆"到"精细"量刑
判多少年?怎么判的?一直是老百姓对刑事案件最直观的感受。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永宗认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开透明,刑期每加一年或减一年都有条款出处,检察官、辩护人可以充分发表量刑意见并展开辩论,裁判文书需说明量刑理由,这些都有利于促进量刑公正均衡。
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宁海法院共审结适用量刑规范化案件1767件,当庭宣判1696件,当庭宣判率95.98%。
"试行量刑规范化以来,明显感觉到比原来更加细化了。"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赵晓燕说,她承办的一起3人共同实施抢劫案件中,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为1000多元,按照量刑规范意见,一般抢劫罪量刑起点为是4年。根据抢劫数额当时确定的基准刑是53个月,综合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如实供述、共同犯罪中作用小、积极主动退赃这些量刑从轻、减轻情节,庭审中,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为2年到3年。庭审中,对量刑情节一一进行了评议,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最后该未成年人获刑2年4个月。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现行刑罚制度比较粗放、法定刑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如何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以满足社会需求。这和以往根据经验"估堆"、通过选择法量刑有了很大不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陈雄白介绍说,法官根据《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表》中列出的被告人基准刑及从重、从轻、减轻的事由和比率精确计算,确保量刑过程科学透明,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量刑尺度,缩减了司法的人为差异。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了14种常见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并对经过多年试行的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15种犯罪的量刑提出指导意见。此外,专门下发《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适用罪名扩充至40余个
据了解,最高法从2005年开始对量刑规范化进行实质性调研论证;2008年7月,对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于同年8月下发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4个中级人民法院、8个基层人民法院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2010年10月开始,最高法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量刑规范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的开放性过程,理应不断回应现实刑事犯罪动态和司法需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曹克睿介绍说,2013年12月,浦东法院刑庭再次进行集中调研,将量刑规范的适用罪名扩充至40余个,将新型发票犯罪、食品药品犯罪、赌博犯罪等罪名纳入新的量刑规范。今年该院适用量刑规范审理约4500件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5%。
南英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量刑公正。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要逐步扩大量刑规范化的罪名和刑种。要进一步深化对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程序等问题的理论研究。
量刑评议有记录量刑理由公开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增强量刑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不但要公开量刑依据,而且要将量刑全过程和量刑理由公开。在量刑程序上也尽可能地公开透明,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量刑意见、进行充分辩论,从而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
"以往,量刑过程在判决书中看不出来,现在,这些量刑情节都会在判决书中标注出来,如被告人有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等。量刑过程的公开,更容易取得被告人、辩护人包括整个社会对法院判决的理解和认可。"赵晓燕说。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俞宙告诉记者,量刑情节怎么提炼、怎么量化、量刑评议表都要一一附在合议笔录后。上诉案件认为量刑不当需要改判,量刑评议表也是依据。2009年上半年,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刑事案件上诉率仅有1%,取得良好效果。
量刑规范化引入量刑建议,增强控辩双方的有效对抗,使法官做到兼听则明。同时,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充分发挥法庭查明量刑事实的功能,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
浦东法院刑庭副庭长肖波告诉记者,该院设计了法官量刑评议表格,法官将基准刑、调节刑和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理由均填写在表格上,并将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在判决书中予以表述。法官量刑评议表格作为合议庭评议的一部分载入刑事审判卷宗以备查考。试用量刑软件之后,浦东法院要求承办法官将量刑软件生成的量刑评议表附卷备考。
"量刑理由的公开可让监督者对法官量刑心证过程一目了然,增强刑事判决文书的说理能力和公正性。公开透明的量刑程序使法官的量刑过程受到公众,特别是控辩双方的充分监督,确保量刑过程不会出现暗箱操作。"肖波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指出,全国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量刑更加公正均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量刑更加公开透明;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从"估堆"到"精细"量刑
判多少年?怎么判的?一直是老百姓对刑事案件最直观的感受。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永宗认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开透明,刑期每加一年或减一年都有条款出处,检察官、辩护人可以充分发表量刑意见并展开辩论,裁判文书需说明量刑理由,这些都有利于促进量刑公正均衡。
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宁海法院共审结适用量刑规范化案件1767件,当庭宣判1696件,当庭宣判率95.98%。
"试行量刑规范化以来,明显感觉到比原来更加细化了。"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赵晓燕说,她承办的一起3人共同实施抢劫案件中,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为1000多元,按照量刑规范意见,一般抢劫罪量刑起点为是4年。根据抢劫数额当时确定的基准刑是53个月,综合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如实供述、共同犯罪中作用小、积极主动退赃这些量刑从轻、减轻情节,庭审中,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为2年到3年。庭审中,对量刑情节一一进行了评议,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最后该未成年人获刑2年4个月。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现行刑罚制度比较粗放、法定刑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如何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以满足社会需求。这和以往根据经验"估堆"、通过选择法量刑有了很大不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陈雄白介绍说,法官根据《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表》中列出的被告人基准刑及从重、从轻、减轻的事由和比率精确计算,确保量刑过程科学透明,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量刑尺度,缩减了司法的人为差异。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了14种常见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并对经过多年试行的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15种犯罪的量刑提出指导意见。此外,专门下发《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适用罪名扩充至40余个
据了解,最高法从2005年开始对量刑规范化进行实质性调研论证;2008年7月,对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于同年8月下发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4个中级人民法院、8个基层人民法院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2010年10月开始,最高法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量刑规范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的开放性过程,理应不断回应现实刑事犯罪动态和司法需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曹克睿介绍说,2013年12月,浦东法院刑庭再次进行集中调研,将量刑规范的适用罪名扩充至40余个,将新型发票犯罪、食品药品犯罪、赌博犯罪等罪名纳入新的量刑规范。今年该院适用量刑规范审理约4500件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5%。
南英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量刑公正。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要逐步扩大量刑规范化的罪名和刑种。要进一步深化对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程序等问题的理论研究。
量刑评议有记录量刑理由公开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增强量刑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不但要公开量刑依据,而且要将量刑全过程和量刑理由公开。在量刑程序上也尽可能地公开透明,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量刑意见、进行充分辩论,从而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
"以往,量刑过程在判决书中看不出来,现在,这些量刑情节都会在判决书中标注出来,如被告人有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等。量刑过程的公开,更容易取得被告人、辩护人包括整个社会对法院判决的理解和认可。"赵晓燕说。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俞宙告诉记者,量刑情节怎么提炼、怎么量化、量刑评议表都要一一附在合议笔录后。上诉案件认为量刑不当需要改判,量刑评议表也是依据。2009年上半年,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改革以来,刑事案件上诉率仅有1%,取得良好效果。
量刑规范化引入量刑建议,增强控辩双方的有效对抗,使法官做到兼听则明。同时,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充分发挥法庭查明量刑事实的功能,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
浦东法院刑庭副庭长肖波告诉记者,该院设计了法官量刑评议表格,法官将基准刑、调节刑和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理由均填写在表格上,并将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在判决书中予以表述。法官量刑评议表格作为合议庭评议的一部分载入刑事审判卷宗以备查考。试用量刑软件之后,浦东法院要求承办法官将量刑软件生成的量刑评议表附卷备考。
"量刑理由的公开可让监督者对法官量刑心证过程一目了然,增强刑事判决文书的说理能力和公正性。公开透明的量刑程序使法官的量刑过程受到公众,特别是控辩双方的充分监督,确保量刑过程不会出现暗箱操作。"肖波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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