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是做好人民司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2014-05-04 08:54: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增浩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法院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是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活动的开展,既不是空洞的口号,也不是枯燥的理论,而是实实在在的要求我们以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这种信任缺口。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基层法院,处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紧密,因而,践行群众路线,对基层法院来说尤为重要。应当看到,在当下中国,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还没有能够成为社会共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也还没有深入人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媒体的勃兴助推了利益诉求的多元表达,公众对法律的信赖、对法治的信仰往往来自于法院的一份裁判文书、一个案件、一次审理,一份判决对当事人而言就是公平正义的试金石,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观点,最根本的就是要高质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让群众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个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为此,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稳妥审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精心审理婚姻继承、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民商事案件;建立行政争议诉前接访、审查和协调制度,使大量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不断加大对各类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同时,狠抓案件质量效率,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平台,将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审、庭审观摩竞赛制度化,定期召开工作分析汇报会,实行逐月通报,强化绩效考核,2013年,渭滨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069件,无超审执限案件,案件质量效率稳步提升。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清积评查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渭滨、提升城区综合指数和群众幸福指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的提升首要的就是做到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而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保障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循序渐进地建立起群众发自内心地对于司法的信任和尊重,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为此,渭滨法院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实现了三级法院互联互通,建成了数字化审判委员会会议室、科技法庭系统,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全面应用,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审判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了审判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开通了渭滨法院官方微博,发微博448条,拥有粉丝1361个,建立了与网友沟通交流的新平台,借助微博平台,图文直播庭审全过程,受到700余名粉丝的关注,使司法公开由邀请旁听步入了网络旁听新阶段,稳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属性,就是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法院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就是司法为民,在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进一步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拥有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的群众基础,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为此,渭滨法院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为辖区67个行政村53个社区派出联系法官,深入群众,宣传政策,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社会矛盾,提供法律咨询,化解民间纠纷,促进新农村建设。开展巡回办案,把法庭搬到学校、医院、村组、社区,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选派优秀法官担任部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收诉讼费,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现实困难,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上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案”,架起法院与群众经常性沟通交流的桥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延伸帮教,与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在法院设立了“青春驿站”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非监禁刑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正,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按照“全方位、多层次、规范化,便民、高效、集约式诉讼性服务机构”的建设思路,不断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法律查询、立案交费、案件信息查询、释法答疑、便民服务、诉调对接、立案调解等“一站式”全程服务。制作并悬挂法院办公室平面图,并标注各庭室联系电话、前往两个基层法庭的乘车路线,在原有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电话等查询咨询系统基础上又配置了电子报刊触摸屏,方便群众第一时间阅读到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格言警句、温馨提示语等,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热情服务,使立案信访大厅成为了设施齐备、十项职能完善、服务到位的司法便民服务窗口,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方便、快捷、受尊重的司法服务。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社会关注法院,群众评价法院,最直接的是看你的言行举止,办事认真与否,热情不热情,负不负责任。我们在承办每一个具体案件,对待每一名来访来诉人员,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时,一声问候、一个笑脸、一杯茶水都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而一句不恰当的言语,一个不合适的眼神可能带来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些许质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法院来讲,就是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而首要的,就是要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法院干警不仅要有解读法律事务的专业素养,也要有毫不动摇的法治信仰。为此,渭滨法院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司法作风”、“政治理论学习月”活动,举办节后集中教育培训,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业务交流、每周两次的政治学习,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信仰》、《苏联亡党亡国20年纪》等专题片,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使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成为干警的自觉操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坚持廉政监督员制度,设立庭室兼职廉政监察员,实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总之,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更加坚信,只有心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路线与审判事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认真办理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的正能量,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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