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严峻形势 汲取深刻教训
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全面加强反腐败和作风建设
2014-04-15 10:17: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晓华
  就人民法院来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主要目的就是教育引导我们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在法院工作中始终保持党的纯洁先进的政治本色。笔者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当前社会形势而言,人民法院加强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成为紧迫和必要,这不仅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每名法院干警加强自身建设、自我净化提升的客观要求,更是人民法院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

  一、必须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为民廉洁公正司法的责任感、紧迫感

  为民务实清廉,是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更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对于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来说,更具体的要求就是要在司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为民、廉洁、公正。特别是在当前严峻的社会形势下,切实坚持为民廉洁与公正,对于我们解决突出问题、赢得群众支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个人的安身立命,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全党全国反腐败、反四风的高压态势,要求我们必须为民、廉洁、公正。当前,一些党的干部脱离群众特别是腐化堕落的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制约了发展,更影响了稳定,受到了全社会甚至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并且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即把反腐败、反四风摆在重要位置,施铁腕,出重拳,决心之大、措施之严、范围之广,有目共睹,前所未有。据官方统计,2013年一年间,已对31名中管干部做出了结案处理和立案检查处理,其中8名中管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4万起,处理3万多人,全国共通报372起典型问题,拍苍蝇成效也非常显著。

  其次,群众对司法腐败及作风问题深恶痛绝的态度,迫切需要我们为民、廉洁、公正。俗语讲,人有脸,树有皮。作为人民法官,本应受世人的特别尊重。这个光荣的称谓,如果反而受到群众的指责甚至唾弃,不仅是我们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司法的耻辱。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当前,正是由于我们当中的个别法官要求不严,出了问题,人民群众对于我们法院系统还有较多意见,其中还有着非常尖锐的质疑、批评甚至谩骂。同时,伴随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依托开放、便捷的互联网络,网站、微博等即时信息传输手段的广泛应用,社会舆论对于法院、法官的监督更加广泛而深入,我们不经意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有可能以录音、录像形式,暴露在公众视野,引发公众的热议。事实上,历数网络曝光有关法官的信息,几乎一边倒全是负面声音。这当中,固然有偏激,有误解,有放大,有炒作,但更提醒我们应当时时刻刻谨言慎行,时时刻刻心存忧患,绝不能做有违良心民意的事,更不能出背离群众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

  第三,树立法治权威、创设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环境,必然要求我们为民、廉洁、公正。法治,是当前最科学、最合理并且得到各种社会形态普遍认可的社会管理模式。我国大力构建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既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和目标任务,也是我们实现大国崛起、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重要标准和必要前提。而法治的构建,人民法院肩负着重大而关键的责任,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为民司法,才能让社会信任司法、相信法律;我们只有始终坚持廉洁司法,才能让社会尊重司法、崇尚法律;我们只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才能让社会感受公平、敬畏法律。也就是,只有司法工作做到了为民、廉洁、公正,才有可能实现法治,才有可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经济环境、万众一心的政治环境。但是,从当前的现实看,一些同志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冷硬横推,致使群众和我们在感情上有嫌隙、心理上有隔阂;少数法官在办案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致使社会舆论非议法官,甚至质疑司法制度;有的法官违法办案,徇私枉法,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访不信法”、“权大于法”的恶劣影响。可以说,当前司法公信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司法环境仍然不容乐观,实现法治仍然任重道远,主要因素还是主观原因,我们自身在为民、廉洁、公正上做的还很不够,特别是一小部分人还在背道而驰、渐行渐远,如果不加以坚决纠正、坚决遏制、坚决打击,法治无异纸上谈兵,全面深化改革也必将举步维艰,我们也不可能承担起服务保障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

  总之,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在意识形态领域愈发激烈的斗争冲击下,价值取向日益多元的负面影响下,特别是物欲横流、享乐主义盛行等不良风气的不断侵蚀下,少数法院干警背离宗旨、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信念动摇,以及贪图享乐、纸醉金迷、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完全与党和群众的要求相背离,给法院乃至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害。可以说,这些反面的事例,绝不是仅仅只在通报里、在媒体曝光里,也同样或轻或重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潜伏在我们的生活里。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为民廉洁公正司法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在内心深处敲响警钟、予以高度警省。

  二、必须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抓好思想工作作风上的大检查、大扫除结合曾经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件,综观过去暴露曝光的司法腐败问题,必须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结合自身实际照镜子,真正在思想、行动和作风上,进行一次大检查、大扫除,确保有问题及时纠正,有隐患及时遏制。笔者认为,在照镜子、检查发现问题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看理想信念有没有动摇。理想信念,看似深奥,看似遥远,其实不然。正是它用潜意识支配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与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息息相关。少数人之所违法违纪,从根本上说,无不是理想信念这个内因出现了问题。也正是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移,思想发生蜕变,信仰出现动摇,才导致他们顶风违纪、胆大妄为、以身试法。我想,虽然这个话题我们常常讲,但大家未必都仔细考虑过,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有人认为,这个太虚无飘渺,不好说,而且自己不说,别人很难辨别。对自己来说,辨别这个问题这很简单,问自己几个实际的选择题就可以得到答案。比如,当公事和私事发生冲突的时候,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当有利欲诱惑你变通办案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对于别人衡量你来说,方法也很简单,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一个人的想法总是有限的,想这些方面的事多了,想那些方面的事就必然会少。所以,如果你喜欢接受吃请、喜欢占便宜、喜欢拉关系、喜欢吹牛皮,反之不喜欢干工作,不喜欢担责任,结论就会很明确。所以,希望大家要自己主动看一看理想信念的问题,主动遏制和纠正,千万不要让别人帮你找,这样很被动。而且,如果不能从内心真正放下这个包袱,解决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就重蹈前人的覆辙,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二是看有没有设置法纪道德的底线。退一万步讲,即便没有清晰的信仰,但也仍要有底线。每个人,行事说话都有一定的原则,也就是底线。通常在工作生活中,我们有三条底线,递进关系,即法律、纪律和道德。法官裁断是非曲直,责任重大,社会对法官的操守要求更严,期待更高。因此,法官本身就应当成为道德风尚和遵纪守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如果也混同于一般群众的要求,甚至不如一般群众,以无德为荣,以有德为耻,以违纪为荣,以遵纪为耻,以犯法为荣,以守法为耻,无视这些底线,或反其道行之,必然会发生问题。那些反面的事例,也无不与没有底线相联系。有的以权力寻租、满足物欲为荣,有的以包养情妇、作风堕落为荣,有的以炫耀特权、欺侮群众为荣,追逐庸俗腐朽潜规则,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以唯我独尊为乐,以丑为美而不自知,最终自食恶果,自取灭亡,沦为笑柄。

  三是看是否存在侥幸心理。前两天,我在县委参加科级以上干部集中教育讲座中,一位市领导提到了一种当前干部中流传的说法:即倒霉说。所谓倒霉说,也就是说,那么多有问题的干部,被查处的也就那几个,只能说被查的人比较倒霉。其实,就是一个存在侥幸心理的问题。这个问题很现实,也非常关键。存有这种心理,就会认为只要自己小心谨慎,就不会暴露,很难被查处,到头还是一个清白的好干部。笔者认为,凡是被查处的反面事例,当事人应该也是无一不曾心存侥幸心理,不会有一个人在问题出现之时,想到自己肯定被抓,但结果正是事与愿违。古语讲: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自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被揪出来,但谁能幸运逃脱,谁又会被查处,没人能保证。而且,你今天幸运,明天就可能倒霉,现在讲的是终身追究。有些退居二线甚至已经退休的干部,不也受到了追究吗?更何况,正如我们前面所讲,从中央到地方,纪委的职能正在不断加强,查办的力量还在不断加大,同时群众的网上监督、信访举报也更加方便快捷,侥幸空间正在急速压缩,想当漏网之鱼越发艰难。但是,如果坚持心存侥幸,一意孤行,可以想象,只要还没被发现,被查处,必然会胆子越来越大,泥潭越陷越深,最终无法自拔。因此,希望大家好好自查一下是否存在侥幸心理,千万不要认为掩盖的好,或者自己问题小,或者还没有被人举报,就思想麻痹,放松要求,掩盖终究是掩盖,事实永远存在,问题小可以发展变大,造成无法控制的状态,没人举报也许还不到时候,等到有人举报的时候,即便暂时未被查处,但也难免会寝食难安、恍恍不可终日。

  四是看有没有讳疾忌医的心态。这就涉及到大胆亮丑和及时收手的问题。客观来看,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人,应该不存在。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即使是太阳,也会有斑点。但是,有没有勇气承认问题,有没有决心纠正问题,这才是最重要的,才使不同类型的人区别开来。我想,发生问题的人,大部分应该也都有过一种犹豫,一种担忧,会想到就此收手。如果问题不是特别严重,如果可以主动承认,我想就我国目前的腐败追究情况来看,完全可能得到宽大处理,保留自由,即使已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主动承认也会从轻发落。但是,有一个成语叫讳疾忌医,就是说有问题并不想公开,不正视,不敢说,怕挨整,于是拿出一副没有问题的样子。但是,正如周强院长所讲,没有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若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往往会使问题继续发展,直到不可收拾,发生问题的人,应该都是这个过程。所以,大家必须要检查一下自己,切实深入自己的内心,看一看有没有不想说、不敢说的问题,并且问一问自己,是希望把问题找出来,说出来,亮一时的丑,换来一生的踏实和干净,还是希望埋在心里,等它根深叶茂,结出苦果再追悔莫及。

  三、必须强化自律和他律,切实在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上求实效、管长远

  古人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应当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借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东风,在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上,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着眼长远谋划办法对策,确保法院队伍始终纯洁先进,值得组织和群众信赖。在对照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规范动作的基础上,重点可以从强化自律和接受他律两方面,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

  一方面,坚持内源驱动,强化自律。要切实增强学习意识。抓好理论学习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多看一些警示录、忏悔录类的文章和记录片,加深印象,吸取教训,牢固浇筑为民司法、廉洁办案的思想长城。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一日三省吾身。不仅不要触碰反腐的“高压线”,也不要僭越纪律作风的“防火墙”,更不要因为小事不注意、细节不留心,在本不该发生问题的事情上节外生枝、出现状况。比如,着装、值班、说话语气等等,都要小心谨慎,以防万一,做好自我保护。要切实澄清错误认识。端正群众观、权力观、价值观。要明确我们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护群众利益,而不是当官老爷。在群众态度上应当真诚热情,在司法办案上应当依法公正,在工作效果上应当群众满意。特别是在办案细节上,比如释法要充分,语言要接地气,说理要综合考量法、理、情,要始终把群众利益和群众感情放在重要位置。要明确权力在公而不在私,权力是履行职责的载体而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特别是在现实中,不要人为地分好部门、坏部门,一味逃避清水衙门、清苦岗位,追逐热门岗位、关键位置,这很危险,而且出发点就不对,真到了所谓的好部门,早晚会出事。要明确人生的价值不在于个人享乐而在于为社会奉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房产豪车,金钱美色,未必是好事。有句名言,人容易被安逸的生活所累。沉湎于这些低级趣味,更容易为欲望所累,内心无法得到安宁。相反,内心的坦然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真正去做点实事、好事,虽然自己可能物质上清苦一些,但会受到群众的真正尊重,得到内心的真正愉悦。

  另一方面,坚持严格约束,接受他律。守国法、遵党纪、讲道德,这是最基本的他律约束。特别是讲道德,这是第一道防线。前两天听课时,一位领导讲到,“领导干部千万不要做伤天害理、太过分的事。如果连好人都做不到,就更不可能做一个好官。”话很直白,理很透彻。省委周本顺书记提到过“十个千万干不得”,更为详细具体地列举了我们应当重点遵循的十种他律准则。周本顺书记讲,“从这些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反映的情况看,以下行为要给大家提个醒:插手工程的事千万干不得,办事收钱的事千万干不得,买官卖官的事千万干不得,老板买单的事千万干不得,了难渔利的事千万干不得,权色交易的事千万干不得,滥交朋友的事千万干不得,搜刮民财的事千万干不得,收礼敛财的事千万干不得,谋私害家的事千万干不得。”细想各路贪腐出事的干部,无论具体情况如何,始终也跳不出这十个“千万干不得”大体范围。而这十个“千万干不得”,也都在党纪国法中有相应的表述。所以说,出不出问题,其实就是取决于一个人最终在欲念和他律当中作出的选择,为欲念所左右,就会置法纪于脑后,接受了他律约束,就会止步于危险的边缘。因此,无论是对道德、纪律还是法律,我们都应当心存敬畏,心存这种敬畏不会让我们感觉丢人,胸怀这种忧患不会让我们出事,守住了这些底线,就把权力关进了笼子,就很难出现违法违纪以及违反社会道德的各类问题。

  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说到底,能否打赢这场战役,关键还是靠我们每个人自己。最后,有一个典故,很值得思考和借鉴。在山西平遥古城,县衙的大堂非常出名,这个堂叫 “亲民堂”。不过,匾上写的 “亲民堂”的“民”字上多了一个点。这个多一点的民,当然不是错别字,而是为官者想要表达亲民为民更多一点的意思。大堂有副对联更出名,上联是“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下联是“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块匾、这副对联,是封建社会的官员留下的,而这对于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的我们现代法官来说,依然有、更加有深刻地启迪意义。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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