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正式启动
罗殿龙: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
罗殿龙、蒋惠岭共同启动三大公开平台运行
2014-04-11 15:30: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建
  •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共同启动三大公开平台运行。
  •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现场演示。
  • 罗殿龙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
  • 蒋惠岭希望,广西各级法院通过试点建设,为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提供更多新鲜经验。
  4月11日上午,随着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轻点屏幕,标志着广西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正式运行的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正式启动。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在广西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推进会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开通仪式上强调,全区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为契机,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形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广西高院在家的院领导、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中级法院院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近年来,广西各级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开的深度广度得到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得到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作用和效果得到不断强化,着力构建的多渠道、全方位、多元化的“阳光司法”工作新格局已经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成为全区法院工作常态。全区有7个法院被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广西高院被确定为七个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之一。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罗殿龙强调指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是今年广西法院的一项中心工作,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广西高院的工作部署,在广西高院的统一安排、指导下,今年广西法院所有的生效裁判文书必须100%上网公开。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要按照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南宁市中院、柳州市中院等11个试点法院,以及崇左市大新县法院等信息化基础比较好的11家法院将作为第一批先行试用。公开平台运行稳定后,6月份开始全区所有法院将全部启用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罗殿龙强调,全区法院要紧紧抓住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困难和障碍。要树立理念,让司法公开成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常态。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依法全面公开理念,安排好公开环节,选择好公开方式,并将其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要立足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司法公开要着眼于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促进个案公正,着眼于主动接受监督、赢得信任、树立权威。公开的内容要侧重于案件进程中重要信息、重要环节的公开,案件的立案、审理及执行进展情况,要分段主动、及时、详细告知当事人;侧重于法院总体情况,向社会传递行为指引,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落实旁听庭审制度;要将法院的运行情况向民众公开,将内部参考性意见公开发布;要积极同民众沟通,主动接受监督;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继续开展“阳光评议”、巡回审判、“网络联拍”、公众开放日活动,完善官方微博建设、落实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将网络作为司法公开最全面、最及时、最权威、最方便的载体,继续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在讲话中希望,广西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实质,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让审判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让裁判文书事实清、依据足、说理透;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案件执行透明化、规范化、便捷化,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提供更多新鲜经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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