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会诊”发改案件提升审判质量
2014-03-21 11:14:21
中国法院网讯 (孟宪文 王妍) 今年3月以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发改案件集中评查活动,通过对去年发改案件的“会诊”,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整改,达到增强法官能力、提升审判质量、规范裁判尺度的多重效果。
一是创新评查机制,规范评查运作。泉山法院从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高度,创造性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建5名副院长兼任组长的质量评查小组,组成由38名专兼职业务骨干参加的质评队伍。出台《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细化硬化了评判标准和奖罚措施,并纳入法官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范围。在评查工作中,坚持逐人逐案评查评定到位,围绕案件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从而形成了一整套评查新机制。
二是坚持集体审定,提出质评建议。由院审管办负责牵头,及时组织专兼职质评员对于二审发改案件开展评查,通过认真阅卷、观看庭审光盘、研究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分析主审法官个人申辩材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质量评查,形成初步评查意见后,交评查小组讨论,写出书面个案评查报告。经审管办梳理后,由院长召集审委会专题会议逐案审定,拿出质量定格意见,要求务必深挖细究二审发改的主客观原因,梳理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质评建议。通过这次集中评查发现亟需统一全市两级法院民事条线司法尺度问题,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质评委提出了8条具体建议,均被市中院分管领导采纳,已责成相关业务庭制定具体指导意见。
三是把握问题导向,促进审判提升。在组织实施质量评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在找准问题、梳理分析问题、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通过这次集中评查,该院梳理出个性问题9个,共性问题8个,并有的放矢地向全院法官提出质评意见17条。该院审管办根据本院审委会和市中院质评委审定的意见,逐案进行质量定格,并着重对存在问题的个案点名通报,并由院长通过审委会专题会议的形式作出讲评,使法官个案存在的突出问题,变成全院法官应当汲取的教训,从而由点及面,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是创新评查机制,规范评查运作。泉山法院从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高度,创造性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建5名副院长兼任组长的质量评查小组,组成由38名专兼职业务骨干参加的质评队伍。出台《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细化硬化了评判标准和奖罚措施,并纳入法官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范围。在评查工作中,坚持逐人逐案评查评定到位,围绕案件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从而形成了一整套评查新机制。
二是坚持集体审定,提出质评建议。由院审管办负责牵头,及时组织专兼职质评员对于二审发改案件开展评查,通过认真阅卷、观看庭审光盘、研究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分析主审法官个人申辩材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质量评查,形成初步评查意见后,交评查小组讨论,写出书面个案评查报告。经审管办梳理后,由院长召集审委会专题会议逐案审定,拿出质量定格意见,要求务必深挖细究二审发改的主客观原因,梳理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质评建议。通过这次集中评查发现亟需统一全市两级法院民事条线司法尺度问题,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质评委提出了8条具体建议,均被市中院分管领导采纳,已责成相关业务庭制定具体指导意见。
三是把握问题导向,促进审判提升。在组织实施质量评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在找准问题、梳理分析问题、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通过这次集中评查,该院梳理出个性问题9个,共性问题8个,并有的放矢地向全院法官提出质评意见17条。该院审管办根据本院审委会和市中院质评委审定的意见,逐案进行质量定格,并着重对存在问题的个案点名通报,并由院长通过审委会专题会议的形式作出讲评,使法官个案存在的突出问题,变成全院法官应当汲取的教训,从而由点及面,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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