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
2014-03-13 08:54: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宜中 佟季
2013年,全国法院以推动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为核心,以进一步突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导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新高
2013年,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14177件,比2012年上升2.83%,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其中,刑事知识产权案件9843件,同比下降26.43%;民事知识产权案件99935件,同比上升7.04%;行政知识产权案件4399件,同比上升2.47%。
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明显提高。2013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为87.95%,基本保持稳定;上诉率45.29%,同比上升5.76个百分点;再审率0.09%,下降0.11个百分点;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和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为5.84%和68.45%。
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212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非法经营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分别为4957件、1712件和2390件。生效判决1342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574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4.28%;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545人,占33.86%;判处缓刑6834人,占50.91%;判处拘役701人,占5.22%;判处管制6人,单处罚金605人,免予刑事处罚157人,宣告无罪2人。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切实提升司法作为解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主导途径的地位。全年共审结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8286件,同比上升5.29%。其中,著作权案件高居第一位,共审结52254件,占案件总数的59.19%;商标权案件位居第二位,审结22358件,占25.32%;专利权案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审结9174件,占10.39%;此外,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195件,技术合同案件908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177件。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进一步发挥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支持职能。全年共审结行政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901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专利案件742件,同比上升3.92%;商标案件2131件,同比下降1.71%。
知产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
2013年,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按需批准基层法院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集中布局专利等技术类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按需灵活布局驰名商标等特殊类型案件管辖法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87个、45个、46个和45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160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7个。
完善和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与行政案件(即“三合一”)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积极引导地方法院稳步推进试点进程。截至2013年年底,共有内蒙古、江苏、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7个高级法院、79个中级法院和7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
知产司法保护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2013年,人民法院强化重大案件的深度公开,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全媒体”形式对案件审理进行全景展示,不断提高公开的深度和力度。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强生公司垄断案等重大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的宣传工作,赢得社会高度肯定;精心筹划和实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2)》。
同时,人民法院精心做好知识产权审判指导和司法解释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的明确和统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适当扩大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数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名单的通知》,规范专利代理人参与专利民事诉讼活动,保障专利案件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50个典型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2)》,通过具体案例明晰裁判标准。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新高
2013年,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14177件,比2012年上升2.83%,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其中,刑事知识产权案件9843件,同比下降26.43%;民事知识产权案件99935件,同比上升7.04%;行政知识产权案件4399件,同比上升2.47%。
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明显提高。2013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为87.95%,基本保持稳定;上诉率45.29%,同比上升5.76个百分点;再审率0.09%,下降0.11个百分点;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和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为5.84%和68.45%。
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212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非法经营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分别为4957件、1712件和2390件。生效判决1342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574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4.28%;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545人,占33.86%;判处缓刑6834人,占50.91%;判处拘役701人,占5.22%;判处管制6人,单处罚金605人,免予刑事处罚157人,宣告无罪2人。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切实提升司法作为解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主导途径的地位。全年共审结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8286件,同比上升5.29%。其中,著作权案件高居第一位,共审结52254件,占案件总数的59.19%;商标权案件位居第二位,审结22358件,占25.32%;专利权案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审结9174件,占10.39%;此外,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195件,技术合同案件908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177件。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进一步发挥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支持职能。全年共审结行政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901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专利案件742件,同比上升3.92%;商标案件2131件,同比下降1.71%。
知产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
2013年,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按需批准基层法院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集中布局专利等技术类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按需灵活布局驰名商标等特殊类型案件管辖法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87个、45个、46个和45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160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7个。
完善和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与行政案件(即“三合一”)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积极引导地方法院稳步推进试点进程。截至2013年年底,共有内蒙古、江苏、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7个高级法院、79个中级法院和7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
知产司法保护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2013年,人民法院强化重大案件的深度公开,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全媒体”形式对案件审理进行全景展示,不断提高公开的深度和力度。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强生公司垄断案等重大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的宣传工作,赢得社会高度肯定;精心筹划和实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2)》。
同时,人民法院精心做好知识产权审判指导和司法解释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的明确和统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适当扩大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数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名单的通知》,规范专利代理人参与专利民事诉讼活动,保障专利案件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50个典型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2)》,通过具体案例明晰裁判标准。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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