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为跑摩的购赃车 得不偿失获刑又罚金
2014-03-04 10:05: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德保频道 | 作者:黄中州
广西德保县一“90后”男子为跑摩的,以低价购买了一辆他人盗窃来的摩托车,才开了不到一个月便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不但受到了刑罚处罚,还被处以6000元的罚金,真是得不偿失。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被告人陆诚贵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仟元。
经查明,2013年7月16日23时许,黄善远、梁毅德(二人均已经判刑)窜到平果县某小区内,盗走张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豪爵牌男式二轮摩托车,后以1000元的价格将该摩托车卖给想开摩的的被告人陆诚贵。被告人陆诚贵明知是盗窃所得摩托车仍予以购买。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34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诚贵明知是盗窃所得赃物仍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所盗窃的摩托车已被追回;被告人陆诚贵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经查明,2013年7月16日23时许,黄善远、梁毅德(二人均已经判刑)窜到平果县某小区内,盗走张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豪爵牌男式二轮摩托车,后以1000元的价格将该摩托车卖给想开摩的的被告人陆诚贵。被告人陆诚贵明知是盗窃所得摩托车仍予以购买。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34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诚贵明知是盗窃所得赃物仍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所盗窃的摩托车已被追回;被告人陆诚贵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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