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开展“暖冬执行”
2014-01-15 08:52: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京霞 赵岩 高立克 付金
  河北省涿鹿县农民杨润光的家里14日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驱车210公里,为他和8名工友送来了等待了近4年的工资。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门头沟法院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暖冬执行”专项活动,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切入点,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杨润光等23名农民工的这起案件中,法院于2009年判决孙某应支付杨润光等工资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5555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绝履行给付义务,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此案列入“暖冬执行”专项活动后,执行法官张华强再次来到孙某的家乡河北省涞水县,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发现孙某为规避执行,将姓名更改,在掌握孙某及其配偶的实际情况后,张华强在涞水县对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逐一排查,最终发现二人有银行存款,并及时扣划,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1月14日,法院派一个工作组前往河北为杨润光等9人上门送款,另一个工作组在法院为其余14名申请人发放了案款。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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