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法院三大平台建设速度
2013-11-28 12:11:32
     中国法院网讯  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30,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推进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京报记者提问:今天我看到三大平台的建设主要还是通过最高法层面,对各级法院进行指导,究竟在什么时候、大致什么时间,全国的公众、民众可以真正的享受三大平台的司法服务?有没有一个大致的时间表?另外,在裁判文书上网的问题上,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有一个宽限的期限,这个期限大约是多久,能不能详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回答:昨天,周强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周强院长在讲话中讲了一个实际问题,他谈到的是3-5年。东部沿海和大中城市、省会城市,按照现有的计算机的条件已经能够初步满足老百姓的这些诉求,查阅案件的进展、查阅裁判文书基本能够满足,但是在广大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还不具备这个条件。裁判文书的上网是按照四级法院不同职能定位和重要性设计,什么样的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最应该上网?当然是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第一批率先上网的是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紧接着是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最后要发展到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 

  四级法院的不同职能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基层法院大量的案情利用调解的方式处理,也就是说,基层法院的调解文书居多,大约50%、60%,这类案子都不上网,为什么说从中级法院二审以上的文书非常有价值?因为它代表了这个国家适用法律的态度,因为二审是终审,我们认为把中级法院以上的裁判文书率先打造成精品,我认为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程度会大大提高。

  中级以上的二审裁判和最高法院、高级法院来说,老百姓会是最最关注,因为涉及到一个法律价值取向,整个国家司法的态度。所以,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不含糊的,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法院要加快速度。我不能说经济社会比较稍微欠发达,我们不允许把这个时间再往后拖,但是要从实际出发,如果现在给一个非常快的时间,他们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实现,这也是从国情和实际出发的。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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