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树全,我心中的榜样!
2013-11-26 09:4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亓晓音
翟树全,一个质朴的名字,一名基层法庭普通的法官。他参加工作20余年来,扎根基层,一心为民,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无怨无悔地服务百姓,审结了24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从翟树全身上可以发现其精神的闪光点以获取力量,为法院的审判工作集聚正能量。我在学习中了解到翟树全所在哈拉海法庭管辖3个镇5个乡,驻区人口35万。原先的法庭是一幢低矮破旧不足10平方米的民房,冬天烧炉子,墙壁被熏成了黑色……看到这里我联想到自己,2008年9月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我,从大都市西安来到了“山城之称”的镇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新环境的陌生、当地语言的不熟悉、工作的生疏、生活的孤独等等,种种困难顿时让我有了担心和畏缩。可现在想想这点苦算什么,翟树全待在那样的民房,骑着破旧的自行车,调查、调解、审判……一干就是23年。23年来,这个法庭经历4任庭长,工作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翟树全一直扎根在这里。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说:“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 翟树全正是用这种公仆的情怀, 23年如一日的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的新农村,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必须走入农村。在农村基层法院人才难留,人才严重短缺的当前,更需要像翟树全一样胸怀公仆情怀情的青年法官到条件艰苦的农村法院,甚至农村法庭去敬业、去锻炼、去担当和坚守。
翟树全坚持执法为民、和谐司法理念。为让群众省心、省力、省钱,他对诉前纠纷坚持不立案、不开庭、不收费,随来随调。他为让百姓省时、省力,经常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同事们,我看到过他们在办案中那忙碌而不知疲倦的身影,少年法庭中对青少年的谆谆教导、无微不至,庭审中对被告人的声声惋惜……我用心感受着他们为当事人耐心解答的那一份鱼水亲情,用情品味着他们承受着上访人无理谩骂的那份心酸。调查路上那一条条乡间小径的坎坷,签收调解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的刹那,被害人家属激动却无以言语的动容。这又是怎样的一份真情和情怀,是对百姓的真诚关爱,对法官职业无限热爱。
司法无小事,事事关民心。翟树全说:“我虽然物质生活差了些,但精神上很富有。百姓信任我,活得有尊严。”虽然是短短几句话,却凝聚着他无数的心血,一生的奉献铸就了其人生的传奇和辉煌。翟树全曾处理一起债务纠纷案,开完庭后被告刘某坐在法庭不走,一问方知他经营的砖厂全赔光了,没钱回家。翟树全兜里仅有30元钱,他拿出20元钱,让他坐车回家,刘某感动得流下了泪水……
翟树全所审判的“四无”案件的工作成效是难能可贵的。他针对不同矛盾特点,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调解方式,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多年来,他积累了“十大调解法”,即“公平对待法”、“充分倾听法”、“寻求外力法”、“细节取胜法”、“切中要害法”、“趁热打铁法”、“诙谐幽默法”、“回顾往昔法”、“亲情感化法”和“说服教育法”。 翟树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社会主义司法的首要价值追求,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在面对一些矛盾纠纷时,需要与当事人彼此依赖、宽容、善意和沟通,方能让法律在当事人的心田生长,从而促进纠纷的化解。
作为基层法官的我们要向翟树全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理念,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树立情系民生的公仆意识,切实克服服务群众工作意识、能力不强等问题,增强与群众的感情,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一方面要提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判决说理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法院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司法实践中,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贴近人民群众要求,回应群众期待,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提升人民法院的满意度。
众所周知,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他们不懂更多的法言法语,要把一些农村刺手的疑难案件处理好,就需要我们学习翟树全同志立足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扬其爱民为民、忠诚敬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不怕苦、不言累,深入群众调查,用群众语言讲法理,把当地风俗和乡规民约等融入到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切实提升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具体工作方法和审判技巧的学习,在平凡的岗位上有所作为,创造业绩。
古人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名利和诱惑面前,翟树全同志23年来始终坚守着清正廉洁底线,保持着艰苦朴素的生活和工作作风。翟树全两个女儿上大学后,都是靠勤工俭学来弥补学费不足,她们捡矿泉水瓶子、卖报纸,尽量不为难爸爸。她们在学校申请特困补助时,老师觉得不可思议:“法官家庭怎么会贫困呢?”在审理农村案件过程中既做到了与民同乐而又不失职业道德,既能动司法又不失自身廉洁性,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要,清白做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先进事迹展现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翟树全同志身上朴素、正直、善良的品格人性与周到、诚恳、贴心的司法作风也正是他“最美基层法官”称号的最美之处。
法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如果没有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会经不起引诱,被糖衣炮弹击倒。因此,我们要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为民务实清廉、艰苦朴素的作风,自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规范司法行为。自觉保持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保持淡泊朴素的生活方式,培养高尚的道德观念和品质。只有坚持清正廉洁的理念,才能从内心深处自觉加强自身的修养,才能保持优良的传统文化,维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廉洁司法。
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公正司法,上对不起头顶庄严的国徽,下对不起求助法律的普通百姓。”这就是他一直恪守的职业操守,这就是他23年扎根基层赢得百姓尊重时刻诠释的信条,司法的真正目的是在挽救人而不是惩罚人。
这就是一种榜样,新时代的榜样,这就是一种精神,永远追求的精神。让我们献上一份敬重,为了23年那份执著,为了23年那份坚守,还有23年那份不变的情怀,让榜样的力量将伴随着我青春的岁月一直前进。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从翟树全身上可以发现其精神的闪光点以获取力量,为法院的审判工作集聚正能量。我在学习中了解到翟树全所在哈拉海法庭管辖3个镇5个乡,驻区人口35万。原先的法庭是一幢低矮破旧不足10平方米的民房,冬天烧炉子,墙壁被熏成了黑色……看到这里我联想到自己,2008年9月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我,从大都市西安来到了“山城之称”的镇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新环境的陌生、当地语言的不熟悉、工作的生疏、生活的孤独等等,种种困难顿时让我有了担心和畏缩。可现在想想这点苦算什么,翟树全待在那样的民房,骑着破旧的自行车,调查、调解、审判……一干就是23年。23年来,这个法庭经历4任庭长,工作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翟树全一直扎根在这里。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说:“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 翟树全正是用这种公仆的情怀, 23年如一日的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的新农村,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必须走入农村。在农村基层法院人才难留,人才严重短缺的当前,更需要像翟树全一样胸怀公仆情怀情的青年法官到条件艰苦的农村法院,甚至农村法庭去敬业、去锻炼、去担当和坚守。
翟树全坚持执法为民、和谐司法理念。为让群众省心、省力、省钱,他对诉前纠纷坚持不立案、不开庭、不收费,随来随调。他为让百姓省时、省力,经常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同事们,我看到过他们在办案中那忙碌而不知疲倦的身影,少年法庭中对青少年的谆谆教导、无微不至,庭审中对被告人的声声惋惜……我用心感受着他们为当事人耐心解答的那一份鱼水亲情,用情品味着他们承受着上访人无理谩骂的那份心酸。调查路上那一条条乡间小径的坎坷,签收调解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的刹那,被害人家属激动却无以言语的动容。这又是怎样的一份真情和情怀,是对百姓的真诚关爱,对法官职业无限热爱。
司法无小事,事事关民心。翟树全说:“我虽然物质生活差了些,但精神上很富有。百姓信任我,活得有尊严。”虽然是短短几句话,却凝聚着他无数的心血,一生的奉献铸就了其人生的传奇和辉煌。翟树全曾处理一起债务纠纷案,开完庭后被告刘某坐在法庭不走,一问方知他经营的砖厂全赔光了,没钱回家。翟树全兜里仅有30元钱,他拿出20元钱,让他坐车回家,刘某感动得流下了泪水……
翟树全所审判的“四无”案件的工作成效是难能可贵的。他针对不同矛盾特点,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调解方式,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多年来,他积累了“十大调解法”,即“公平对待法”、“充分倾听法”、“寻求外力法”、“细节取胜法”、“切中要害法”、“趁热打铁法”、“诙谐幽默法”、“回顾往昔法”、“亲情感化法”和“说服教育法”。 翟树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社会主义司法的首要价值追求,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在面对一些矛盾纠纷时,需要与当事人彼此依赖、宽容、善意和沟通,方能让法律在当事人的心田生长,从而促进纠纷的化解。
作为基层法官的我们要向翟树全同志学习,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理念,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树立情系民生的公仆意识,切实克服服务群众工作意识、能力不强等问题,增强与群众的感情,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一方面要提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判决说理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法院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司法实践中,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贴近人民群众要求,回应群众期待,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提升人民法院的满意度。
众所周知,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他们不懂更多的法言法语,要把一些农村刺手的疑难案件处理好,就需要我们学习翟树全同志立足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扬其爱民为民、忠诚敬业、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不怕苦、不言累,深入群众调查,用群众语言讲法理,把当地风俗和乡规民约等融入到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切实提升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具体工作方法和审判技巧的学习,在平凡的岗位上有所作为,创造业绩。
古人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名利和诱惑面前,翟树全同志23年来始终坚守着清正廉洁底线,保持着艰苦朴素的生活和工作作风。翟树全两个女儿上大学后,都是靠勤工俭学来弥补学费不足,她们捡矿泉水瓶子、卖报纸,尽量不为难爸爸。她们在学校申请特困补助时,老师觉得不可思议:“法官家庭怎么会贫困呢?”在审理农村案件过程中既做到了与民同乐而又不失职业道德,既能动司法又不失自身廉洁性,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要,清白做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先进事迹展现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翟树全同志身上朴素、正直、善良的品格人性与周到、诚恳、贴心的司法作风也正是他“最美基层法官”称号的最美之处。
法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如果没有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会经不起引诱,被糖衣炮弹击倒。因此,我们要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为民务实清廉、艰苦朴素的作风,自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规范司法行为。自觉保持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保持淡泊朴素的生活方式,培养高尚的道德观念和品质。只有坚持清正廉洁的理念,才能从内心深处自觉加强自身的修养,才能保持优良的传统文化,维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廉洁司法。
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公正司法,上对不起头顶庄严的国徽,下对不起求助法律的普通百姓。”这就是他一直恪守的职业操守,这就是他23年扎根基层赢得百姓尊重时刻诠释的信条,司法的真正目的是在挽救人而不是惩罚人。
这就是一种榜样,新时代的榜样,这就是一种精神,永远追求的精神。让我们献上一份敬重,为了23年那份执著,为了23年那份坚守,还有23年那份不变的情怀,让榜样的力量将伴随着我青春的岁月一直前进。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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