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促化矛盾 抚养费纠纷案顺利执行
2013-11-18 09:54:25
中国法院网讯 (黄娇芬) 近日,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症下药,以孩子为突破口,利用亲情感化被执行人,圆满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2007年11月,林某与潘某起诉法院离婚,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儿随林某生活,潘某每月支付女儿300元生活费,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但5年过去了,潘某从没有支付女儿生活费。林某向法院于2013年11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认真找准该案的执行思路,认为婚姻家庭产生矛盾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感情、亲情纠葛,所以法官改变以往简单机械执法模式,首先调查潘某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原因所在。经过与潘某深入交谈后,得知潘某企业效益不好,工资太低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面对潘某提出的困难,执行法官又对潘某的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得知潘其实是有能力履行抚养费。为此执行法官坚持不懈,从情理、从亲情责任,从法律后果等方面给潘某耐心讲解。看到法官的态度如此真诚,潘某终于向法官道出了原因,原来,离婚后林某为女儿改姓,潘某认为林某不让女儿认父。
针对此问题,执行法官为打开潘某心结、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立即找来林某及其女儿,潘某非常关心女儿,给女儿买了很多玩具。执行法官趁机教育双方要多为孩子着想,虽然双方离了婚,但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问题上仍应多进行沟通,尽可能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说教,双方均表示会尽力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林某表示,改姓只是想方便女儿在外地读书,并非让女儿不认父亲。潘某也表示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现在已经执结。
2007年11月,林某与潘某起诉法院离婚,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儿随林某生活,潘某每月支付女儿300元生活费,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但5年过去了,潘某从没有支付女儿生活费。林某向法院于2013年11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认真找准该案的执行思路,认为婚姻家庭产生矛盾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感情、亲情纠葛,所以法官改变以往简单机械执法模式,首先调查潘某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原因所在。经过与潘某深入交谈后,得知潘某企业效益不好,工资太低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面对潘某提出的困难,执行法官又对潘某的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得知潘其实是有能力履行抚养费。为此执行法官坚持不懈,从情理、从亲情责任,从法律后果等方面给潘某耐心讲解。看到法官的态度如此真诚,潘某终于向法官道出了原因,原来,离婚后林某为女儿改姓,潘某认为林某不让女儿认父。
针对此问题,执行法官为打开潘某心结、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立即找来林某及其女儿,潘某非常关心女儿,给女儿买了很多玩具。执行法官趁机教育双方要多为孩子着想,虽然双方离了婚,但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问题上仍应多进行沟通,尽可能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说教,双方均表示会尽力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林某表示,改姓只是想方便女儿在外地读书,并非让女儿不认父亲。潘某也表示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现在已经执结。
责任编辑:张雨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