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召开执行听证会促案结事了
2013-10-16 08:51: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 | 作者:陈华 张传新 曲俊刚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湖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担保执行案件时,在被执行人家中召开现场听证会,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14万元的还款义务,这起长达七年之久的债务纠纷得以彻底执结,收到良好效果。
2002年初,被执行人范某因亲戚从事经营活动,从银行借款10万元,张某、赵某、王某对该借款进行了担保。借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一直没有归还。2005年,银行提起诉讼,由于借款人范某及担保人张某、赵某、王某均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判决范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查找不到各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其下落,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到了担保人张某。张某对借款担保的事实予以承认,并主动带领法院执行人员找到借款人范某的家,可范某矢口否认自己就是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范某,对判决书确认的借款关系也不予承认,同时称自己孩子正在患病,要求法院人员立即离开她家。由于申请执行人和担保人均不认识范某,无法辨认其身份,为防止范某躲避,执行员立即从公安部门调取了范某的照片并通知相关人员场,在其家中及时召开了听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证。
听证会结束后,范某迫于压力,在朋友的帮助下立即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了协议,随后在二十四小时内组织资金14万元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一起长达七年案件通过听证会这种形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下,一天之内得到了解决,执行法官严谨的办案作风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2002年初,被执行人范某因亲戚从事经营活动,从银行借款10万元,张某、赵某、王某对该借款进行了担保。借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一直没有归还。2005年,银行提起诉讼,由于借款人范某及担保人张某、赵某、王某均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判决范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查找不到各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其下落,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到了担保人张某。张某对借款担保的事实予以承认,并主动带领法院执行人员找到借款人范某的家,可范某矢口否认自己就是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范某,对判决书确认的借款关系也不予承认,同时称自己孩子正在患病,要求法院人员立即离开她家。由于申请执行人和担保人均不认识范某,无法辨认其身份,为防止范某躲避,执行员立即从公安部门调取了范某的照片并通知相关人员场,在其家中及时召开了听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证。
听证会结束后,范某迫于压力,在朋友的帮助下立即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了协议,随后在二十四小时内组织资金14万元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一起长达七年案件通过听证会这种形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下,一天之内得到了解决,执行法官严谨的办案作风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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