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母子伪造高校印章贩卖河南翻船
2006-03-27 15:12:48
中国法院网讯 (张传新 杨志伟) 湖南籍男子朱志华和其母亲杜秋满伪造各类印章130余枚,用来制作、销售高校毕业证书获利。3月27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志华和杜秋满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6个月。
2005年5至11月份,朱志华同其母亲杜秋满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乡崖底村租住期间,朱志华伪造、销售各种证书获利2000余元;杜秋满则分别参与销售“陕西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证”、“河南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证”各一本。2005年11月18日晚,警方得到线索后依法对朱志华租住的房间进行搜查,当场查获伪造的国家各类高等院校空白毕业证书和其他证件1480本以及伪造的各类印章130余枚,收缴了钢印机、编码器、尺子等制假工具。
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志华、杜秋满为获取非法利益,伪造各类高等院校印章和毕业证书等证件并进行贩卖,行为均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2005年5至11月份,朱志华同其母亲杜秋满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乡崖底村租住期间,朱志华伪造、销售各种证书获利2000余元;杜秋满则分别参与销售“陕西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证”、“河南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证”各一本。2005年11月18日晚,警方得到线索后依法对朱志华租住的房间进行搜查,当场查获伪造的国家各类高等院校空白毕业证书和其他证件1480本以及伪造的各类印章130余枚,收缴了钢印机、编码器、尺子等制假工具。
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志华、杜秋满为获取非法利益,伪造各类高等院校印章和毕业证书等证件并进行贩卖,行为均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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