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骗财骗色 罪行败露被判三年徒刑
2013-10-15 10:28:21
     中国法院网讯 (陈娟)  心存侥幸冒充现役军人猖狂骗钱骗色的社会“蛀虫”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可谓是法眼常开,铁律无情。久做必犯,玩火自焚,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谭某某系信阳南湾管理区贤山村村民,2005年以来,谭某某持一假士官证,日常着假军装,冒充现役军人并以招商引资为名进行招摇撞骗活动。2005年至2011年间,谭某某以借款为名先后三次骗取被害人宋道成现金共计78000元,至今没有退还。2012年6月份,谭某某与被害人余某在一次社交活动中认识后,以自己是现役军人及在投资办企业为名,骗取了余某的信任和感情,并导致余某怀孕、流产。同时,向余某骗取现金2000余元。2012年9月,余某发现自己被骗后,即到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11月13日,公安干警将谭某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查获假的士官证、军装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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