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伪造自首材料涉嫌徇私枉法被公诉
2013-09-03 14:30:44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覃兆华) 9月3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桂平市公安局麻垌派出原副所长黎毓范涉嫌犯徇私枉法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黎毓范在担任桂平市公安局麻垌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与该所的干警、协警员对盗窃犯罪分子黎毓浩实施抓捕过程中,黎毓范趁其单独在黎毓浩房间负责控制黎毓浩,其他人员正在对黎毓浩家其他房间搜查之机,接受黎毓浩叫帮忙减轻罪责的请求,收受了黎毓浩给的人民币12000元。后黎毓范在对黎毓浩审讯时,明知其盗窃数额有5、6万元,但当黎毓浩供述仅盗窃人民币42000元时,没有深究,后还为黎毓浩制作了虚假的自首证明材料,使法院作出了错误的认定、判决。
庭审中,被告人黎毓范对为制作虚假的自首证明材料供认不讳,但对公诉机关对其收受12000元的指控矢口否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黎毓范在担任桂平市公安局麻垌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与该所的干警、协警员对盗窃犯罪分子黎毓浩实施抓捕过程中,黎毓范趁其单独在黎毓浩房间负责控制黎毓浩,其他人员正在对黎毓浩家其他房间搜查之机,接受黎毓浩叫帮忙减轻罪责的请求,收受了黎毓浩给的人民币12000元。后黎毓范在对黎毓浩审讯时,明知其盗窃数额有5、6万元,但当黎毓浩供述仅盗窃人民币42000元时,没有深究,后还为黎毓浩制作了虚假的自首证明材料,使法院作出了错误的认定、判决。
庭审中,被告人黎毓范对为制作虚假的自首证明材料供认不讳,但对公诉机关对其收受12000元的指控矢口否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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