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根香烟要了同伴命 15岁少年凶手悔已迟
2013-08-15 14:30:07
中国法院网讯 (区鸿雁) 自认交情不错,少年肖雪伸手向同村少年晓雯要烟抽,被拒绝后,竟然动手搜身,还踢了晓雯两脚。肖雪没有想到,报复心重的晓雯回家后拿刀找上门对他一阵乱捅,肖雪因此丧命。今天上午,鉴于晓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且具有自首、民事赔偿庭前和解等情节,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小气鬼”晓雯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1月12日下午,麒麟区越州镇竹园村17岁的肖雪等5个玩伴从村小学打篮球回家途中,烟瘾发的肖雪拦下独自玩耍的晓雯。晓雯看了几人后说了声没有,肖雪和肖勇就上前去摸晓雯的口袋,肖勇摸着晓雯裤包中有张纸就问:“这是什么?”晓雯刚说了声“这是情书”,觉得十分好奇的肖勇和肖雪就去抢。撕扯中,晓雯被肖雪踢了两脚。觉得受了奇耻大辱的晓雯回家后急匆匆翻出一把匕首,找到肖雪家,想找回失去的“面子”。
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证实,晓雯返回家中拿匕首找到肖雪后,二人一起到村中北部的瓦窑边时,肖雪踢了晓雯两脚,晓雯就从口袋中拿出匕首朝肖雪腹、背部捅刺了数刀。后肖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肖雪系锐器刺破心脏死亡。
案发后,晓雯的监护人与肖雪的母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41600元。晓雯家同时支付了肖雪遗体拉运、殡仪丧葬服务、棺木等费用9000余元。
法庭庭审后,晓雯的监护人主动向法庭递交了民事赔偿款1万元。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晓雯不能正确处理一般矛盾,持刀报复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晓雯作案后在得知有人报案的情况下,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晓雯的法定代理人与受害人亲属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庭审后又主动交纳了附带民事赔偿款1万元,依法可以对晓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晓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今年1月12日下午,麒麟区越州镇竹园村17岁的肖雪等5个玩伴从村小学打篮球回家途中,烟瘾发的肖雪拦下独自玩耍的晓雯。晓雯看了几人后说了声没有,肖雪和肖勇就上前去摸晓雯的口袋,肖勇摸着晓雯裤包中有张纸就问:“这是什么?”晓雯刚说了声“这是情书”,觉得十分好奇的肖勇和肖雪就去抢。撕扯中,晓雯被肖雪踢了两脚。觉得受了奇耻大辱的晓雯回家后急匆匆翻出一把匕首,找到肖雪家,想找回失去的“面子”。
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证实,晓雯返回家中拿匕首找到肖雪后,二人一起到村中北部的瓦窑边时,肖雪踢了晓雯两脚,晓雯就从口袋中拿出匕首朝肖雪腹、背部捅刺了数刀。后肖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肖雪系锐器刺破心脏死亡。
案发后,晓雯的监护人与肖雪的母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41600元。晓雯家同时支付了肖雪遗体拉运、殡仪丧葬服务、棺木等费用9000余元。
法庭庭审后,晓雯的监护人主动向法庭递交了民事赔偿款1万元。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晓雯不能正确处理一般矛盾,持刀报复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晓雯作案后在得知有人报案的情况下,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晓雯的法定代理人与受害人亲属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庭审后又主动交纳了附带民事赔偿款1万元,依法可以对晓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晓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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