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少年斗气互殴 一人身亡一人获刑10年
2013-12-13 16:39:05
     中国法院网讯 (李敏婕 韦姗婷)  2013年12月13日,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宣判了一起发生在校园里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韦某腾(17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此案的受害人韦某英则因为这场悲剧永远地离开了他的父母。

  悲剧发生在2013年4月8日晚,广西上林县白圩中学的学生韦某英和韦某腾在学校宿舍内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互相厮打过程中,韦某腾拿刀将韦某英捅死。韦某腾和韦某英当时均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发后韦某腾主动投案自首,其父母代其赔偿韦某英家属人民币1万元。学校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30万元。韦某英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韦某腾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处被告人韦某腾及法定代理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人民币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腾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持刀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告人韦某腾在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韦某腾的家属在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亦可酌情从轻处罚。在附带民事方面,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法院不予支持;丧葬费经扣除已赔偿的1万元,被告人韦某腾的法定代理人仍应尚应赔付人民币8810元。

  【法官寄语】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希望引起学校、家长及整个社会的反思。本案中的学生小小年纪缘何变得如此暴力?这一事件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在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学校应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家长也要多了解自己的孩子,及时加强对孩子的教育,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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