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调整指标设置促进绩效考核科学完善
2013-07-28 09:55: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郑飞飞
  近期,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通过探索实践,对一线业务部门与综合职能部门分设指标,综合管理,有效推进了绩效考核的科学完善。

  根据市高院全新的审判质量考核体系,该院在调研实际的基础上,重新调整设立了23项考核指标。该指标体系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涵盖了所有审判执行一线部门,是全年办案工作目标的引领。通过审执指标的设置,对一线干警“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审判执行队伍实现主动管理和自我管理,提升一线办案干警综合素质。

  为促使综合部门达到保障与服务的作用,该院确立了三项综合部门考核标准。各项综合行政职能要求全面到位,没有明显的工作问题,在市高院的评优评先中相应管理工作不被扣分。以及时、有效满足业务部门合理需求为标准,将综合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作为重点考核项,使综合部门找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的着力点。通过对综合部门定折子、述职、评价、通报四步考核机制贯彻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以考核指标为机制带动综合部门整体队伍向前发展。

  通过指标管理寻找队建薄弱环节,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发现干警业务能力上的不足,进而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通过指标考核为队建培养人才,将指标完成情况记入个人执业档案,在岗位调整、评优评先、竞争上岗中注重使用,使得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法院长远发展培养后备力量,通过指标导向作用促进审执质效与队伍建设双向提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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