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3·29"涉黑专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20年
2013-07-11 08:39:12
法庭依法进行宣判
中国法院网讯 (彭耀华) 7月10日上午,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3·29”涉黑专案的22名被告人公开宣判,主犯林飞涉及11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自2004年以来,以被告人林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多次在桂阳县城区及其周边地区,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稳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桂阳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对这起涉黑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专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由于部分被告人请求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自2004年以来,以被告人林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多次在桂阳县城区及其周边地区,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稳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桂阳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对这起涉黑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专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由于部分被告人请求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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