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法院涉老案件"三优先"关爱老人落在实处
2013-07-02 15:10:35
中国法院网讯 (马益坤) 近年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涉老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充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和维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三年来,该院共审理涉老案件39件,其中赡养纠纷4件,继承权纠纷4件,婚姻纠纷19件,侵权案件12件,开展涉老法律咨询7场,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开设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为了方便老年人进行诉讼,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永兴法院开通了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针对涉老案件的当事人大都年老体弱,涉及的纠纷多为赡养案件等因素,永兴法院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村组开庭,将宣传活动与审判活动有机结合,既方便老年人进行诉讼,又能扩大宣传效应,对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能否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为了更有利于处理涉老纠纷,永兴法院在处理涉老案件时与老年人居住的乡镇和村组、社区、居委会建立联动机制,向他们了解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协助法院做好老年人以及对方的思想工作。组织法官在每年的“重阳节”到社区居委会为老年人上法制宣传课,发放宣传资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此外,为确保经济困难、有理有据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永兴法院积极开展对老年人的司法救助,特别是一些没有经济来源、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案件当事人可,是司法救助工作的重点。仅2012年,该院就为老年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万多元。
开设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为了方便老年人进行诉讼,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永兴法院开通了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针对涉老案件的当事人大都年老体弱,涉及的纠纷多为赡养案件等因素,永兴法院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村组开庭,将宣传活动与审判活动有机结合,既方便老年人进行诉讼,又能扩大宣传效应,对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能否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为了更有利于处理涉老纠纷,永兴法院在处理涉老案件时与老年人居住的乡镇和村组、社区、居委会建立联动机制,向他们了解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协助法院做好老年人以及对方的思想工作。组织法官在每年的“重阳节”到社区居委会为老年人上法制宣传课,发放宣传资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此外,为确保经济困难、有理有据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永兴法院积极开展对老年人的司法救助,特别是一些没有经济来源、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案件当事人可,是司法救助工作的重点。仅2012年,该院就为老年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万多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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