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执行干警为伤残老人送8万元赔偿款
2019-03-06 10:18:4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宪伟 焦保顺
  “好好好,太好了,俺一定好好生活安心养病!”2019年3月4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年近七旬的王某收到8万元赔偿款后,连连对上门送款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5年4月30日晚上23时许,原告王某骑着自行车在下班途中被白某的货车撞伤,造成王某头部、胸部等多处骨折,并构成了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双方形成诉讼。最终原告王某胜诉,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白某以赔偿数额过高实在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王某长期瘫痪在床,给其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执行干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搜寻被执行人白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多次到王某家中做其思想安抚工作,向其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期间,干警先后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白某,但均未果。为确保申请人王某能够及时拿到赔偿款,干警多次通过当地镇村干部、被执行人白某近亲属等人,从中协调赔偿事宜,并将因交通事故导致王某生活的艰辛不易等情况告知被执行人白某一方。经过明理释法,被执行人白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出面同意和解案件。最终,白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了一次性赔偿8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3月4日,被执行人白某将8万元现金送至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王某活动不便,主动上门将案款送到了王某手中。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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