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随笔:艰苦的执行
2013-07-01 16:04: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白建永
  • 执行现场。
  • 深夜,执行完毕,申请人交接财产。
  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

  法院执行难,是众所周知的,可没日没夜、想尽办法破解执行难的执行法官的具体工作,是很多人不了解的。

  老赖东躲西藏、暴力抗法,经常的出差、加班加点执行案件,这些都是执行法官经常要面对的。然而6月7日的执行,却是我在执行几年中遇到的最难最艰苦的一次执行,让我不得不写些文字记录它。

  银行申请执行某公司贷款案,标的350万元,其他4件案件标的超过800万。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处于停业状态,部分财产已经被评估,拍卖中无人竞卖,两次流拍,经过协商,用财产折抵执行。

  执行局要做的工作就是将公司的财产清点公正后,拉到预定地点,由于提前预想到了工作的艰苦,执行局做了精心的准备。早晨6点,执行局全体干警50人,法警30人赶到法院,提前准备好的早餐每人一份。

  “出发。”局长宋平一声令下,在主管廖院长和宋局的带领下,大家直奔几十公里外的执行地点,有的人边吃边上车。

  “拉警戒线,按照预定分组,到指定地点清点、公证、搬运,开始执行。”随着宋局的指令,大家开始有序的开始工作。虽然有心理准备,可大家还是对眼前的执行任务有些担心:百余亩的土地上有一栋三层楼房、一个餐厅、三个大车间、六个大仓库,都是满满的,这要是想一天拉完,简直是不可能。

  在执行现场,大概有500人,30辆大卡车和各种机械,可是干起活来,好像见不到人似的,财产拉了一车又一车,还像没搬前一样。

  9点多以后,太阳出来了,现场的所有人开始大汗淋漓,大家在坚持着。

  廖院长和宋局在几个车间来回穿梭指挥,脸色也开始慢慢变红变黑,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货物拉走了100多车,大家都显得疲惫不堪。

  午饭时,宋局体贴的指挥:“女同志全部回法院,搞搞接待,现场你们受不了。”而此时,他的声音已经开始嘶哑。

  几个女同志都上车了,雪梅不肯走:“这是我们二庭的案子,我不走。”

  “你是不是女人了?”大家开玩笑。

  “执行庭有女人吗?”雪梅也“挑衅”地反问。

  “那廖院长呢?”

  “廖院长是纯女人。”

  大家哄堂大笑,此时没有领导,只有兄弟姐妹。

  刚吃完饭,搬迁公司那边出问题了。军挺所在的二车间来了几十个工人,军挺高兴了:“来干活儿的了。”他还没有说话,几十个工人就把统一标识的服装摔在了工头的面前:“不干了,坑人。”浓重的外地口音,仿佛受了很大的欺骗。

  工头赶紧安慰:“怎么了?不是说好干完活就给钱吗。”

  “这么多活儿,不是人干的,给多少钱都不干了。”依然是浓重的外地口音。

军挺一看这架势,赶紧呼叫宋局:“宋局,宋局,二车间工人罢工了,赶紧过来。”

  “马上到。”宋局放下手里喝了一半的水瓶,立即赶往现场。

  原来,搬迁公司因为工作量大,又临时雇用了几拨工人,现场的工人认为这是把几天的工作量压缩在一天,根本不可能完成。

  几十个工人扔下标识,钱也不要,头也不回地走了,又有100多个工人往这边走,吵吵嚷嚷的,好像也是不想干了。

  “不干了,结账,我们走人。”依然是来诉苦的。

  “兄弟们,别着急,今天活儿多,我加钱,大家别走。”工头没做工作,上来就加钱。

  “兄弟们,今天活儿是多了点儿,大家辛苦了,我理解你们,加钱。”宋局心想,要都走了,活儿就没法干了。

  工人安静下来,工头咬咬牙:“干完活儿,每人加200块。”

  “这还差不多。”工人们没有休息,晃悠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工人们累,执行干警也一样,新闻说,今天是入夏以来最热的一天,又刚下过雨,天气又闷又热。从太阳出来,大家的衣服就一直被汗水浸着。

  直到晚上9点,大卡车满满地拉了近400多车的货物,原来找的场地放不下,又另找了场地才全部装下。

  “清点人数,上车回家。”在交接笔录上签完字,宋局终于发出了收队的指令。

  十点钟,全体干警工作了16个小时之后,终于吃到了晚饭,在饭桌上,廖院长和宋局都端起了酒杯,声音已经沙哑:“执行局的兄弟们今天太让我感动了,房山法院执行局是一个团结能战斗集体,大家辛苦了,我们敬大家了。”廖院长和宋局一饮而尽,大家也一饮而尽。

  廖院长,一个看似柔弱的女性,一直和执行干警们在一起,没有离开。

  宋局身边多了两个生人,那是宋局外地来看他的战友,从下午一直等到他回来,宋局没有说,也没有离开现场。

  身体不好的干警自己吃药坚持,没有离开现场。

  军挺没有吃晚饭,赶往了医院,因为下午弟弟打来电话,老母亲住院了,他瞒着没有离开执行现场。

  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队伍,房山法院执行局,好样的。

  现在,大家心里想的就是一件事,赶快回家,洗澡睡觉,明天起床继续新一天的工作。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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