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官上门化解父子积怨 助老人老有所依
2013-05-31 15:27:35
     中国法院网讯 (谢常清 黄琴芳)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我的晚年生活有保障了!”已经78岁高龄老人的黄得文近日在拿到儿子当庭给予的米、油和当月的赡养费后,欣慰地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贺街法庭的法官说道。

  黄得文与黄汉荣系父子关系,父子俩积怨已久,儿子黄汉荣近十年来拒绝赡养父亲,为此,父亲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

  受理该案后,法官们考虑到原告黄得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促进辖区农村“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风气,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家里,并邀请村委干部参加庭审的旁听和调解。

  5月30日,贺街法庭的法官们带上国徽,来到原告家里,在原告家的大堂里布置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法庭”。法官用亲切的语言,寓审寓教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当得知父子俩已经积怨十多年,被告对原告有颇多埋怨,法官劝导被告说:“父亲年事已高,纵有不对的地方,做儿子的也不能不养父亲啊!”此话一出,在场村民点头称赞。最终,在村委干部和众村民的共同劝说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将6月份的赡养费200元及20斤米、2斤油交到父亲黄得文手中。

  贺州市八步人民法院从司法便民、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转变坐台审案的审判理念,积极将法庭开到村头、开到农户,快速化解纠纷,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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