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老农种罂粟 获刑罚,"从此再不碰"
2013-05-21 10:31:23
     中国法院网讯 (杨传武)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霍邱县姚李镇老农刘某某在法院审理后深深地叹了口气:“早知道种这东西犯法,说啥俺也不会种的,以后再也不碰这东西了!”

  原来老农刘某某从别人处听说罂粟的果子能治病,便弄了秧苗种在自家地里,结果在2012年5月4日被霍邱县公安局姚李派出所民警执勤巡逻时发现,经现场勘查共计510株,后刘某某所种植的510株罂粟被公安民警强行铲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其承包农田里大面积种植罂粟,属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且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和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六十七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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