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被"忽悠"播下"香料"种 四月开出"毒品"花
2013-09-11 09:42:31
中国法院网讯 (石昌吉 杨智斌) 近日,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判处种植罂粟的老农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贵州省榕江县定威乡一年近7旬老农潘某,平日很少出门,一天到集市赶集时,被一摆地摊的违法人员花言巧语糊弄,称“该果子是非常好的煲汤香料,种出来后,还可以当菜吃……”等等,最终潘某相信并购买了“香料”种子,种在自家房屋旁边的菜地上,并已开花,直至警察找上门来,潘某才知道自己种下的是“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我国关于对毒品原植物种植进行管制的法规,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507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潘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轻,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无犯罪前科,有悔罪表现,且经考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贵州省榕江县定威乡一年近7旬老农潘某,平日很少出门,一天到集市赶集时,被一摆地摊的违法人员花言巧语糊弄,称“该果子是非常好的煲汤香料,种出来后,还可以当菜吃……”等等,最终潘某相信并购买了“香料”种子,种在自家房屋旁边的菜地上,并已开花,直至警察找上门来,潘某才知道自己种下的是“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我国关于对毒品原植物种植进行管制的法规,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507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潘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轻,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无犯罪前科,有悔罪表现,且经考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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