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与银监局共建执行查控“网络快速通道”
2013-05-05 10:35: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聂敏宁 通讯员 赵兴军 陈 甜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积极构建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按照《意见》,四川各级法院将与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多家在川商业银行共建司法协助网络查控平台,设立查控终端,搭建对接专线,以电子数据传输的形式开展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集中查询和协助查控业务。网络化的“点对点”查控模式,使执行法官足不出户,便可获悉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措施,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意见》对司法协助网络查控平台的功能效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信息查询全面准确。执行人员可以通过该平台迅速获悉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存款余额等多项信息,准确评估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科学制订执行方案、合理采取强制措施。第二,实施查控便捷高效。依托该平台,人民法院作出的查询、冻结等法律文书,将全面实现网络传递、批量发送,长期以来因银行网点分散、办理手续繁琐带来的查控效率低下问题,将得以根除。第三,结果反馈迅速及时。商业银行在收到查询、冻结通知后,将安排专人负责协助,通过网络专线及时返回查询结果和冻结回执,执行人员无需上门取单,极大地缩减了办案时间。第四,信息保护安全可靠。确保信息安全,是人民法院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前提,也关系到审判执行秘密和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双方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开展查控业务,采取技术手段、制度约束等必要措施,严防数据泄露。

  《意见》还对深化人民法院与商业银行的执行联动、拓展延伸合作领域等方面作出开放性规定。如自动批量查控,网络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等功能,都将在未来逐步实现。届时,规避执行的空间将被大幅压缩,合法债权的实现也将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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