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后四川高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013-04-20 16:43:10
     中国法院网讯 (川高法)  4月20日8: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7.0级地震发生之后,四川高院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达贵、李世成、张金明为副组长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院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迅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省高院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开通抗震救灾值班电话(028-87566905)。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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