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彰显正能量
2013-04-11 16:40:29
     中国法院网讯 (肖福林)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

  每名党员均积极作出书面“先锋创绩”承诺。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每名党员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党员“先锋创绩”承诺。每名党员的承诺均在单位公开栏和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承诺的书面材料还备案存档。

  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该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承诺践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摆正位置,接受批评监督。在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后,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找准了存在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带头承诺践诺、带头作出表率。

  抓监管求实效。为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该院由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将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每位党员所作承诺的落实情况。年终时,对于承诺践诺表现突出,“先锋创绩”成效明显的典型,将予以大力宣传报道。

  据悉,该院开展此项活动是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和提升法院正能量,以党员干警的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干警,以优异表现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