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王德昌
2013-03-27 08:43: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个人名片

  王德昌,现任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他先后12次被武威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2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县级领导干部;在2010年全市法院庭审竞赛中荣获一等奖;2011年被武威中院评为“办案能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2012年武威中院组织的“两评查”活动中荣获“庭审优秀奖”;2012年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 精彩故事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许多疑难、缠诉老案都是在王德昌手中成功化解的。在办案中,他注重以诚心换理解,以热心换支持,以真心换信任。

  2012年,王德昌审理了一起某乡四个村民小组与一种业公司之间发生的制种回收合同纠纷案。该案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村民不服,百余人集体到市委上访。他在认真阅读卷宗后,带领合议庭第一时间深入案发地,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并适时释法说理,理顺情绪,统一思想。随后,他又与种业公司巧算经济、时间、精力、企业形象和长远利益“五笔账”,耐心解疑释惑,最终仅用7天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双方签收调解书的当日就将40多万元案款兑现到村民手中,村民鸣炮送锦旗表达对法官的谢意。该案在2011年度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全省法院十大案件之一。

  他所审结的案件实现了“三零”,即:所办一审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数为“零”,做到了一审案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超审限案件数为“零”,做到了一、二审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所办一、二审案件引起申诉、上访数为“零”,做到了所办案件无上访申诉。数字无声,却体现着这样一个事实:服判息诉率高,调解撤诉率高,群众满意率高。

  点 评

  他,不偏不倚,沉稳冷静,执著地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用他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红根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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