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湖南冷水江法院孙地长
2013-03-29 10:1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娄底频道 | 作者:陈家傲 蔡湘军
  孙地长,男,生于1965年1月,法律本科,中共党员。1980年进入冷水江市锡矿山矿务局当工人,1984年考入昆明工学院学习化学专业,1988年大专毕业。1988年至1994年在锡矿山矿务局任技术员、车间主任。1995年考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毛易法庭庭长。

  孙地长扎根基层,心系百姓。十七年来,他始终将公平正义摆在首位,将老百姓利益放在心头,将个人得失抛在脑后,用自己质朴的情怀,奉献的精神,顽强的毅力,展现出了一名基层法官默默耕耘、情洒法庭的卓越风采。他长年累月加班加点、走村串户,到农村地头进行实地调查,亲自为当事人打桩划线。他通过调解断案释法明理,通过入乡调查了解民情,通过和老百姓拉家常问寒暄暖,去一个法庭,便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流一方美名,在平凡的基层工作中创造出了不同凡响的业绩。十七年来他共办理了1460多起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重大改判、无一涉诉信访、无一违法违纪。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千方百计为群众着想,通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基层工作经验,探索出了“准、细、诚、和、巧”五字调解法,近三年来调解率高达62%,他用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老百姓的情愫、对和谐的追求诠释着他独特的调解之道。

  基层法庭的生活环境艰苦,孙地长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身患肺病、腰椎盘突出等多种疾病,经常咳血、耳鸣、失眠、腰椎疼痛,但他仍然抱病坚持工作,始终以工作为先,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一心一意扑在他热爱的审判事业上。2001年3月的一个下午,孙地长正在主持一起离婚案件的处理,突然一声咳嗽,吐出一口鲜血,法庭同志和当事人均劝其先去就医,但他却说,“先把这个案子调解好再说。”原、被告双方都感动地说:“什么调解条件我们都接受,您赶紧去医院吧”。但孙地长仍坚持把案子调解完,才去医院检查。

  孙地长一身清廉。他为人朴实,正直,低调,生活朴素,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以“公生明,廉生威”的箴言警醒自己,从未接受过当事人任何好处,从未为亲戚朋友谋过私,从未用过任何奢侈品,拒收当事人礼金达几十次。在外出差办案,经常以一份方便面来解决温饱。在被誉为“世界锑都”、“金属之乡”的冷水江市这样一个矿产资源富集之地,他的很多同学和朋友因此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但他不为所动,没有入过一分钱的股,在这片富庶的土地上默默守护着那一份清贫,守护着那一份公平正义,守护着这片热土上的那一份安宁。他的高尚品质和突出业绩获得了老百姓的广泛赞誉,他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工人法官”、“黄牛法官”。在孙地长的努力下,毛易法庭2006年、2007年、2008年先后被评为娄底市、冷水江市先进政法单位,2008年被评为娄底市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至2009年孙地长被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两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近日,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两年一评,而此次获得这一荣誉的,湖南省仅仅只有4名法官。

  真情奉献,“法庭就是我的家”

  1988年7月,孙地长从昆明工学院毕业,分配在锡矿山矿务局工作,待遇相当丰厚。经过自己的努力,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他就从普通的技术员升任至车间主任,但孙地长内心里热爱的是另一个职业。1995年,他报名参加了全省法院统一招录考试,他如愿以偿地被择优录取至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为了锻炼自己,他还主动提出去法庭锻炼。而这一去,就是17年。从矿山法庭到禾青法庭,再从禾青法庭到毛易法庭,孙地长的脚从未离开过法庭半步。

  基层法庭远离城区,条件艰苦,办公设施简陋,待遇比之前的矿务局差了一大截,生活远没有城区丰富和精彩。而面对这一切,孙地长非但没有后悔,还打心眼里认为,既然选择了乡镇法庭工作,就应该用自己的心去热爱它,用自己的青春去书写它,扎扎实实地为当地老百姓排忧解难,这样才无愧于自己的选择。孙地长以自己对于法官事业的拳拳之心,对于基层工作的深深之情,诠释着生命的价值和意义。17年里,他吃在法庭,睡在法庭,工作在法庭,从未抱怨过法庭的工作条件,从未因每天奔波基层而烦恼,他经常笑着对同事和朋友说:“法庭就是我的家。”孙地长因此而顾了“大家”,而舍了“小家”,孩子则由外公外婆拉扯大。他觉得亏欠家人太多,而最让他感到愧疚的是他和父亲的诀别。

  2006年2月的一个下午,天寒地冻,白雪纷飞。孙地长正要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突然接到姐姐打来的电话,她用一种急切和强压着悲痛的声音告诉他说:“父亲快不行了,你快回来吧。”孙地长挂断电话,陷入了沉默,根据父亲的病况,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和父亲的最后一面,但开庭通知已发出,当事人也都冒着风雪,赶到了法庭,更重要的是,开庭不是儿戏,不能因私事而任意决定将案件延期审理。想到这,孙地长迅速调整状态,强忍内心的悲痛,如同以往一样,细致而耐心地主持完庭审。当他怀着沉重的心情、顶着刺骨的寒风赶到30里外的矿山时,父亲已经闭上了双眼,孙地长用双手抚摸着父亲那冰冷的脸庞,这位顶天立地、从未轻弹眼泪的铮铮汉子双泪直流。他深感内疚,作为儿子,平时未能尽孝,在父亲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能守护在他的身边。

  老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

  人民法庭处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基层、最前沿,也离老百姓最近。通过长期和乡村老百姓打交道,孙地长对基层老百姓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在他心里,老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并且,每个当事人都是平等的,每个当事人的利益都是同样重要。他认为,作为一名法官,除了做到公平公正外,还要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最大限度地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尽量减少诉讼中不必要的损失,这样,老百姓才会从内心深处感恩法律,相信法律,服从法律。

  孙地长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陈乐平驾车撞伤了李雄,法庭依法裁定扣押了陈乐平的车辆,而陈乐平不知去向。孙地长心急如焚,因为不找到陈乐平,尽快将案件处理好,被扣车辆的停运费、保管费会不断扩大。为了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孙地长决定一定要找到陈乐平,他比当事人自己还急。于是每隔几天,他就带着书记员,不辞辛劳,前后6次步行10里山路去陈乐平家。陈乐平的父母被孙地平的敬业、为民精神所感动,每次都热情地请孙地平到家里喝茶,并答应待陈乐平回来后帮着做他儿子的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孙地长再次跋涉10里山路到陈乐平家时,正好碰到陈乐平回来。当听说孙地长为了他的事来多次来家里找他时,陈乐平深受感动,顿时对这位和善、可亲的法官产生了几分敬意,并一口答应了孙地长的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时已是下午五点多,庭里同志都准备下班度周末,但为了给当事人节省两天休息日的停车费,“固执”的孙地长执意要先制作好解除扣押裁定书并送达至交警队、停车场。办完相关手续时已夜幕降临,孙地长虽已饥肠辘辘,但他心里却感觉满满的,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

  冷水江人民法院院长羊志宏这样评价孙地长:“他是我们全市最实在的法官。”

  爱较真的“黄牛法官”

  孙地成性格率直,为人随和,不修边幅。在平时生活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强好胜,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但在工作中,他却表现出好强、拼搏、不服输的另一面。在办案过程中,他经常和自己较真,对于每一件他经手的案子,都力求完美,不辞劳苦,不怕困难,不言放弃。不将案子办好,办精,办得让自己感觉踏实,办得让当事人满意就不罢手。因此,他被当事人赞誉为“黄牛法官”。

  原告肖习连因张建平不支付赡养费而产生纠纷,而张建平则认为他弟弟张介平占用了他的房子,所以他的抚养费应由其弟支付。张介平听后,深感冤枉,并一气之下,写下遗书称不想活了。得知此事后,孙地成带领庭里同志迅速赶到当事人所在村庄。而在他们赶到之前,双方当事人还发生了斗殴事件。为了防止事态恶化,孙地成决定干脆在村里驻扎下来,并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个案件调解好,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韧劲十足的孙地成连续调解了三天三夜,晚上睡觉也想着案子的事,有时彻夜未眠。他抓住当事人系亲情骨肉这关键的一点,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让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破裂的家庭关系得以修复。张介平对孙地长更是感激不已,称“孙庭长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为了能为金信化工厂清收货款,孙地长带着书记员奔波于广西南宁。虽然当事人一同前往,他从不与当事人同吃住,一日三餐不是快餐,就是方便面。他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手提一个矿泉水瓶,一天就跑了二十多家银行,衣衫湿透,头脑发晕,但孙地长没有坑半句声。凭着他的“老黄牛”精神,他为金信化工厂成功收回货款100多万元。

  为弱势群体带来法律的光明

  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孙地长一直很关注弱势群体的命运状态,这个特殊群体在孙地长心里始终占据着重要份量。他认为,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没有情感的,但法官却不然,特别是作为与老百姓朝夕相处的基层法官,更应有一种为民情怀,有一颗悲悯之心,有一份对实质平等的感悟,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增进社会和谐因素,促成乡镇良好风序良俗的养成。

  吴运升、康响良是两位特殊的原告。他俩于1988年在谭家村委会当年开办的村属锑矿从事爆破作业时发生事故,导致双目失眠。事发后,两原告不断找谭家村委会、锑矿的负责人等主张赔偿责任,但始终未得到赔偿。2007年两原告以劳动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未通过劳动仲裁为由驳回原告起诉。检察院抗诉后,该案被发回重审,孙地长系该案重审的承办人。孙地长看着两位生活艰难、老无所依、双目失眠的当事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顿觉重任在肩。他接手案子后,认真缕清法律关系,根据不同法律关系进行分案处理,并依法追加了被告人。

  一天下午,孙地长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推开,在他人的引导下进来两个盲人,原来是吴运升和康响良。孙地长忙招呼两人坐下,并递上热茶,耐心倾听询问,在交谈过程中,吴运升突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皱巴巴的红包往孙地长身上塞,请求孙地长为他们做主。孙地长严辞拒绝,同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他们对法律、对法官的不信任啊!孙地长随后安抚了两人的情绪,并表示一定会依法审理,并掏出100元钱给两原告,说天色已晚,行动也不方便,要他们住一晚第二天再回去,两位原告感动得热泪盈眶,说:“没想到会遇到这么好的法官”。

  之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谭家居委会、冷水江市康复医院赔偿两原告损失共计12万余元。但是两被告的赔偿能力极为有限,执行又成了个老大难问题。孙地长意识到,如果赔偿款得不到执行,正义得不到伸张,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孙地长本可将该案移送执行局,一移了之,但想想两位原告的不幸遭遇和处境,孙地长果断决定由法庭执行本案,并马上付诸于行。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执行到位,孙地长先后二十多次深入矿山乡谭家居委会和康复医院做思想工作。无果后又多次向市政法委反映情况,在孙地长的不懈努力下,并通过市领导的出面协调,本案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一起历时长达二十多年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两位盲人往后的生活有了保障。两位原告紧握孙地长的手,感动地说:“虽然我们眼睛瞎了,但你给我们带来了光明。”

  审慎断案 两起关联案成功破解

  在长期的审判活动中,孙地长给自己定下了一条“铁”规矩:对每一个案件必须反复思考和论证,作出裁判时务必做到慎之又慎。他认为,法官除了要有公正之心、善良之心外,还需有一颗审慎之心,审慎是法官的一种美德。此外,在断案过程中,不能机械办案,死板办案,要积极能动,因案制宜,要善于从源头上去查找发生纠纷的原因,立足矛盾的根本解决和整体化解,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2012年2月,孙地长接到一起扣车案。安达公司旗下由谢伟波承包经营的一辆中巴车,被新邵农民周豪杰无故强行扣走。初一看,该案有触犯刑律的嫌疑。但一向办案严谨、细致、审慎的孙地长隐约感到此案不能轻易下结论,恐怕另有隐情。后经了解,该案果然和另一执行案有关联。原来,周豪杰因谢洪波、谢伟波不发放农民工工资而发生纠纷。法院经查明承包合同为谢洪波与周豪杰所签,判令谢洪波支付周豪杰农民工工资款25600元。周豪杰对法院的判决很不满意,认为谢伟波与谢洪波是合伙人,也应判进来。而谢洪波无执行能力,且下落不明,于是出现了强行扣车的一幕。孙地长认为,该案应从纠纷源头着手,以协调方式力求矛盾的整体解决。

  起初,周豪杰显得“理直气壮”,根本不予配合。孙地长不厌其烦地对他进行法制教育,最终周豪杰明白了非法扣车的法律后果。而在双方当事人就要达成和解时,在扣车赔偿问题又发生了矛盾,双方重又“拔剑相向”。谢伟波坚持称其与执行案无关,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款。为了让谢伟波心服口服,孙地长从工资款支付案中调取到了谢伟波应承担责任的证据,经过反复做谢伟波思想工作,他终于答应了支付农民工工资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两起矛盾一起被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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