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吴晓娟
2013-03-26 08:41: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个人名片

  吴晓娟,现任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曾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5年1月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05年10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06年度荣立个人二等功;2008年度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刑事法官”称号;2010年荣立个人一等功;2011年6月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2012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 精彩故事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在心灵上守住一块净土,才能为老百姓撑起一片洁净的天空。吴晓娟用一片对法律的忠诚之心,研究法律理论,精通业务,在审理案件中,体现一个“精”字;视当事人的权益高于一切,办案缜密,体现一个“细”字;从速审理,高效高质,体现一个“快”字。2005年年底,吴晓娟的父亲身患重病,她一边在病床前伺候父亲,一边起草法律文书,父亲去世后,星期六火化,她还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星期一就来上班。同志们劝她多休息两天,她说,我手里还有几个案子没有审结。有人说,刑事案件,检察院能公诉的,法院走程序用法律量裁就行了,何必费那么大神替犯罪嫌疑人开脱?但吴晓娟却不这么看,她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嫌疑人也是人,尤其是关系到一个人一辈子命运的事。多判少判,不但影响法律的公正,更重要的,两年和十年,对当事人来说,是用多少金钱都弥补不回来的。决定人一生命运的判决,一定要细,慎之又慎。”吴晓娟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坚持开展“五进”活动,用公开的审判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己的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年度平均以“五进”方式开庭4件。吴晓娟在案件审理中突出一个“快”字,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25天。吴晓娟正是以这种一丝不苟、秉公执法的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点 评

  兢兢业业,勤学好问,热心接待案件当事人,充分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忠诚于审判事业,忠实于法律,清正廉洁,近三年来,年均结案超百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在90%以上,调撤案件实际履行率达100%,不愧为当代法官之楷模。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吴正贵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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