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汪洪
2013-03-20 07:56: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个人名片

  汪洪,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广东法院调解能手”、“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首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立个人一等功;2012年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法官”、“深圳市劳动模范”。

  ■ 精彩故事

  “汪法官,真是没想到,这么大的风雨,你们都赶来了,你们法官真不容易,就冲你跑这两趟,我同意调解,马上付款!”

  这是一起工伤保险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看到一清早冒着狂风暴雨前来工厂调解的汪洪法官时说出的一番由衷之言。

  员工王某因工受伤,被评为九级伤残。因为工伤赔偿争议诉至法院。在该案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对立激烈,厂方无意调解结案。王某听说工厂近期将迁离深圳,心急之下携汽油瓶和打火机前往工厂,声言要与工厂同归于尽。汪洪在得知消息后立即连夜赶去工厂,劝说王某。王某好不容易被劝说好了,工厂老板却避而不见。汪洪了解到,正值八月,王某的两个孩子开学在即,急等着用钱交学费,而工伤赔偿款一直未能拿到,王某感觉无望才想到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第二天一早,汪洪和助理陈晓璇冒着八级大风再次来到厂房。没想到,工厂老板已经在门口等候了,汪洪还没开口说话,老板就说出了开头的那番话。

  王某在领到调解款项准备回老家前,特意来看汪洪,“汪法官,有你这样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我这心里真踏实,回家休养一段时间,我还来深圳打工!”

  点 评

  劳动争议审判直接关乎民生。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和问题,把司法的公正和人文关怀送到老百姓身边,老百姓就会因亲身感知而相信司法的公正,国家就会有越来越坚实的法治基础。汪洪,就是一位有着这样的司法情怀并努力践行的法官。平凡的工作中,显现出新时代法官的不懈追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郝丽雅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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