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诉求辟“坦途”
——辽宁法院开展源头化解、诉前调解工作纪实
2013-03-13 07:38: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王伟宁 严怡娜 葛峥
  今年1月4日,元旦假日刚刚过去,辽宁省昌图县三江口镇政法书记刘宏伟便急忙来到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求援”。

  原来,该镇二和村青年范新成的父母于年前因意外车祸身亡,等他从外打工回家后发现,父母不仅永远离开了他,还留下高达19万元的巨额债务。听说范新成回家了,19名债权人全部堵上门来,逼着他还钱。一边是父母离别的悲恸欲绝,一边是怕借出的钱泡汤,两边连吵带骂持续了好几天。村里、镇里做了大量工作,可两边都丝毫不做让步。无奈,刘宏伟才请法庭帮忙想辙。

  贴近基层百姓,组织发动群众“化干戈”

  以前,凡是遇到这类乡里乡亲的纠纷,三江口法庭庭长经常凭着“私交”找人参与调解,时间长了总觉得比较被动。2012年3月,他们以法庭、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体,逐步吸纳党委、人大、政府、工会、妇联、学校、企事业单位善于调解、愿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有识之士加入,创立了爱心调解志愿队,在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爱心调解志愿者第一时间出现,利用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接到刘宏伟的“求援”后,三江口法庭迅速组织爱心调解志愿队前去做工作。按照预定调解方案,志愿队兵分多路赴范新成和债权人的家,讲道理、摆法理,聊乡情、话亲情,解答这个看似无解的难题。经过一个星期的耐心工作,范新成和债权人终于达成了和解:范新成可以保留生活必需品以维持生活,其余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债权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追要。

  这支后来被命名为“郭明义爱心团队”的志愿队伍成立不久,很快被昌图县推广。2012年上半年,昌图县成立了8支爱心调解志愿队分队,爱心调解覆盖面积遍及全县,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达800余件。2012年底,铁岭市以全市法院系统为支撑,一个个爱心调解志愿队构成了“调解大军”,遍布全市各乡镇村屯,形成一条合民情、顺民意、暖民心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参与社会管理,探索矛盾调处“新路径”

  风起于青萍之末,案发于纠纷之初。近几年,辽宁法院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积极探索源头化解、诉前调解的矛盾调处路径,形成了地域特点突出、法院特色鲜明的百花争艳新气象。

  近几年,本溪法院针对地域特征和人文特点,在城镇社区、行政村、企业等层面陆续建立司法协理网点,从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综治特派员、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中选聘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开展立案、送达、审理、调解、执行、息访、法制宣传等工作。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调解民事案件3100余件,撤诉2000余件,调撤率高达82%以上。2012年底,辽宁省委政法委向各市政法委批转了“本溪经验”,要求全省学习研究,借鉴推广。

  2011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成立了调解服务中心,并在全市法院逐步推广。该院调解服务中心配备7名法官,2012年增至12人。该中心充分利用他们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的有利条件,先行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范围囊括普通民事纠纷、房地产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主要对一、二审民商事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对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进行调解,指导基层法院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庭前司法服务。 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配备专职调解法官275名,沈阳中院调解服务中心调撤案件1200余件,案件办理期限平均不超过7个工作日。

  门难进、人难见、事难办,把矛盾纠纷拒之门外的“三难”现象一直被老百姓所诟病。2011年5月,盘锦中院改建装修了总面积为600平方米的数字化接待大厅,按照审判部类和使用功能设置了13个专门接待室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室及院长接待室,建立了全面公开、全员接待、全方位服务的“三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全天候、分部类、递进式接访工作,减轻了老百姓“一访多日求”的负担。

  优化决策设计,构建诉讼服务“大格局”

  近几年,辽宁高院把诉讼服务摆上重要位置,从决策上加强谋划设计和整体布局,通过政策导向、规范引领和率先启动,形成全省法院司法便民护民利民的大格局。

  2009年,辽宁高院构建了“机制+平台”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掀开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的新篇章。出台了“司法便民20条”机制,对优化诉讼服务环境、实行多元立案方式、方便快捷审判案件、积极维护诉讼权利、倡导网络庭审直播、推广巡回审判方式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项目进行“升级”,几乎涵盖了人民群众诉讼的方方面面;在全省三级法院建立132个“诉讼服务中心”,确立了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案件分流3大类20余项职能,使人民群众享受“一站式”星级诉讼服务。

  着眼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出台了《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法院设立调解服务中心的意见》、《辽宁法院万名法官走基层》等一批具有很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代感的文件,不断将司法便民护民利民工作引向纵深。

  五年来,全省法院建立人民调解中心337个,聘任特邀调解员3804名,诉前化解案件44449件,诉讼调撤结案151201件;设立1039个巡回审判点,为基层人民法庭统一配发100台巡回审判车,巡回审判结案数量同比上升138.23%;对72871个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7亿元,救助67482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诉人和申请执行人,救助金额5750万元;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共化解信访案件51200件,平均化解率为85.5%。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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