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主体责任
辽宁11名基层法院院长被省高院约谈
2018-07-17 09:3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在今天召开的辽宁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排名靠后的11个基层法院院长集中约谈。这是省高院压实“基本解决执行难”主体责任的实际举措。

  会上,全省17家中级法院院长逐一汇报上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账单,3家排名靠前的基层法院作经验介绍,3家排名靠后的基层法院作表态发言。辽宁高院院长张学群逐一点评中院执行工作,肯定成绩,提出问题。

  为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今年以来,辽宁高院动真碰硬,全面督导,压实责任。全省三级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层层颁发“军令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院长之声”微信群,对三级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实时指挥、调度、催办;院领导坐镇指挥执行指挥中心,每半月听取下级法院工作汇报;对问题突出的6家法院进行点名批评,对前4个月执行质效指标落后的3家中院执行局局长进行约谈,倒逼实压,鞭策后进;三级法院逐级实施领导包保联系点制度,省高院派出4个巡查督导组包片负责,务实推动。截至6月底,辽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对下辖法院督办332次。

  下半年,辽宁高院每月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视频调度会,请每月排名前3位的基层法院院长介绍经验,要求排名后3位的基层法院院长作检讨;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3名基层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以及对年底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中、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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