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3-03-06 08:04: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2010年以来,永安市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中共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军民共建‘三挂钩’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蝉联“全省十佳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全院有50个集体、69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

  ■ 工作亮点

  创先争优展形象 品牌带动强公信

  做优“党建工作”品牌。积极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和岗位竞赛活动,每月对业务绩效和党务绩效“两个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到人,并将设岗定责、亮岗履职、执法业绩等情况张榜公示,做到党员与党员互比、党员与普通干警对比。考评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竞争上岗等挂钩。2012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7914件,其中院、庭领导带头办案2452件,占31%,党员法官人均结案177件,有148人次被评为当月“结案之星”和“调解之星”。

  做强“司法拥军”品牌。永安地处东南沿海战略要地,该院创设了全国首个“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涉军维权联动中心”、“军人之家”,形成了“三创四建五共”的司法拥军长效机制。2012年10月,福建省司法拥军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中国双拥》连续两期刊文称赞“永安市是福建省司法拥军的一面旗帜”。该院院长杨泽民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并连续五年被评为永安市处级干部优秀公务员。

  做实“社会管理”品牌。该院于2011年11月挂牌成立“永安市大调解联动中心”,建立辐射全市15个乡镇街道调解工作站、17个部门诉前调解室、259个村居调委会、391名调解人才库的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创建“无讼村居”活动,共送法下基层96场,提供普法讲座、法律咨询、调解培训、法治文艺汇演等服务380人次,诉前排查化解纠纷322件,被基层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便民法庭”。

  做大“女子法庭”品牌。西洋女子巡回法庭2007年10月组建以来,深入辖区8个乡镇田间地头巡回办案2700件,实现无一改判、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省高院院长马新岚亲切地称赞她们“用女性的柔情扛起老百姓心中的天平”。该庭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庭”等荣誉。

  做特“生态审判”品牌。该院在“中国林改第一村”洪田镇洪田村成立全省首家林区巡回法庭,率先建立林业生态公益补偿机制,已判令240名毁林罪犯“复绿补植”472亩,被《福建日报》誉为“修复生态的破冰之举”。林业审判庭被国家林业局等四部委评为全国“飞鹰行动”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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