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全国优秀法院 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3-03-05 07:39: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在2008—2012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宁波市先进法院的基础上,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浙江省优秀法院、浙江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文化共享工程进企业示范点、宁波市级文明单位、宁波市创服务型机关、促企业发展活动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并有1人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2人被评为浙江省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授予浙江省“十佳优秀调解能手”,1人被授予浙江省法院诉调衔接工作先进个人,该院连续两次被浙江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4名个人荣立二等功。近三年来,该院每年获得区级以上荣誉100余项。

  ■ 工作亮点

  优化审判流程 打造便民平台

  建立“大立案”、“大执行”的工作模式,实施立案、送达、财产保全一体化运作机制,调整优化审判执行流程,进一步优化了职权配置。同时该院加强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审判执行工作规范,改革审委会议事规则,实施法官助理制度,较好地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全面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动态分析,健全审判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发改案件评析机制和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审判流程管理、质量监督评查、法官业绩评价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体系,极大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2012年全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为32.13天,平均执行时间23.98天,均居浙江省法院第4位和宁波市法院第1位。

  打造集立案、咨询、查询、调解、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便民诉讼平台。在立案大厅设专人负责导诉和答疑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并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坚持开展下乡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积极尝试远程立案、网上调解、远程申领执行款等便民利民举措,2009年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宁波市首批3家开通远程立案服务的法院之一。为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在宁波市首创与司法部门联合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站,2008年以来共为148名刑事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在全国首创为弱势群体诉讼保全免费担保制度,共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免费提供保全担保932件,担保金额4842万元,经担保保全的案件执结率达到100%。2008年以来,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387.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9.7万元。

  加强青年法官本土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该院积极构建民商论坛、法律沙龙、审判长联席会议等业务交流平台,开展“宁波话跟我学”等活动,帮助外地籍法官掌握乡土语言。加大对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联合镇海区蛟川街道建立青年社会实践基地,选派青年法官到学校担任法制班主任,累计选派21名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让青年法官了解基层,了解社会,学会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工作,先后邀请高校和上级法院的专家授课指导20余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300人次,较好地促进了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