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全国优秀法院 大观区人民法院
2013-03-05 07:30: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两年在安庆市基层人民法院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并荣获2008—2010年度全省先进法院、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省青年文明号、省维护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殊荣,部分庭室被评为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省巾帼文明岗等,干警也分别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省文明职工、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 工作亮点
延伸服务领域 彰显司法关怀
坚持能动司法,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大观法院主动到企业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服务活动,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及时跟进法律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在审理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建筑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了招商引资企业入驻园区时间,该院多次召开三方协调会议,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工资拖欠、交付用地等问题,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如期落户投产。
坚持和谐司法,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大观法院对未成年人实行圆桌审判,向缓刑人员及其家属送达缓刑告知书,警示督促其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减少重新犯罪。妥善审理企业改制清算破产、劳动争议、群体性诉讼等案件,将矛盾化解在法院。在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争取支持,帮助解决低保、医疗、就业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参与社会综治,对审、执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汇报、早化解。坚持审教结合,与新闻媒体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注重调解优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该院成立女子法庭,设立温馨调解室,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完善调诉衔接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教导员,得到了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建立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国家心理咨询师、国际婚姻家庭高级指导师等5名特邀调解员,引导律师、当事人亲友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并形成了“三步调解法”、“分类调解法”、“调解四部曲”等特色调解方法。
健全便民举措,尽力方便群众诉讼。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对群众的诉讼引导,大力推行上门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案件回访等工作,设立海口法庭、山口法庭和巡回审判点,规范司法礼仪,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注重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成立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合议庭,设立职工(农民工)维权巡回法庭,开辟弱势群体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用,被上级法院指定为全省家庭暴力案件签发“人身保护令”先行试点单位,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两年在安庆市基层人民法院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并荣获2008—2010年度全省先进法院、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省青年文明号、省维护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殊荣,部分庭室被评为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省巾帼文明岗等,干警也分别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省文明职工、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 工作亮点
延伸服务领域 彰显司法关怀
坚持能动司法,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大观法院主动到企业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服务活动,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及时跟进法律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在审理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建筑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了招商引资企业入驻园区时间,该院多次召开三方协调会议,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工资拖欠、交付用地等问题,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如期落户投产。
坚持和谐司法,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大观法院对未成年人实行圆桌审判,向缓刑人员及其家属送达缓刑告知书,警示督促其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减少重新犯罪。妥善审理企业改制清算破产、劳动争议、群体性诉讼等案件,将矛盾化解在法院。在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争取支持,帮助解决低保、医疗、就业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参与社会综治,对审、执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汇报、早化解。坚持审教结合,与新闻媒体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注重调解优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该院成立女子法庭,设立温馨调解室,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庭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完善调诉衔接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教导员,得到了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建立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国家心理咨询师、国际婚姻家庭高级指导师等5名特邀调解员,引导律师、当事人亲友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并形成了“三步调解法”、“分类调解法”、“调解四部曲”等特色调解方法。
健全便民举措,尽力方便群众诉讼。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对群众的诉讼引导,大力推行上门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案件回访等工作,设立海口法庭、山口法庭和巡回审判点,规范司法礼仪,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注重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成立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合议庭,设立职工(农民工)维权巡回法庭,开辟弱势群体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用,被上级法院指定为全省家庭暴力案件签发“人身保护令”先行试点单位,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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