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全国优秀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
2013-03-03 10:32: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桦甸市人民法院坚持观念创新、业绩创优、队伍创先,近年来,信访工作、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做法经验多次在省市介绍推广,法院工作实现前所未有的大变化大发展大跨越。桦甸法院连续四年被桦甸市委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四年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名列第一;连续四年法院工作报告获得高票通过;连续两年被吉林中院评为党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院长顾吉正获得全省首届十佳优秀基层法院院长殊荣。
■ 工作亮点
破难攻坚辟蹊径 重干务实著新篇
创建涉法涉诉议事会议制度化解信访难题。2009年,桦甸法院创新推出了以人大代表为主体的涉法涉诉议事会议制度,充分运用人大监督权和代表的参与权,把法院独立审判权同社会精英阶层参与解决问题综合起来,在吉林省率先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联动”的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新路子。创建涉法涉诉议事会议制度平台以来,共召开会议22次,研究处理97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特别是圆满处理了2008年以前旧存的中央和省有关机关挂牌督办的14件进京访案件,既保证法院审执质效明显提升,又实现法院信访形势明显好转。2009年以来,该院连续三年无进京访案件。
构建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提高执行效率。2010年7月,桦甸法院在吉林省率先推行了“打击犯罪、反规避执行、促执行创新”的新方式。2011年3月,又牵头与公安、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打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建了以法院为主导、政法机关联动的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2010年以来,该院综合执结率达到96%以上,在桦甸营造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强大震慑力和区域性环境。
创新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桦甸法院坚持“既维权又维稳,既公正又高效,既案结又事了”,一方面,创新表达诉求机制。探索和建立了法院诉前调解室、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室、社区党代表或人大代表先行就地就近调解的制度性网络平台,使群众表达诉求、实现权益有更加畅通的渠道、更加多元的选择。另一方面,创新矛盾调处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推行立案、审判、执行“全员、全面、全程”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夯实管理效能提升案件质效。桦甸法院推行审判管理室管案、纪检监察管事、政工部门管人“三管齐下”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廉政责任风险保证金制、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院领导归口分级负责制的“责任捆绑”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的管理格局。建立差错案件问责制度,年内错案超过三件,办案人调离审判岗位,庭长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科学管理出效益,该院连续五年没有发生违法办案现象。
桦甸法院坚持“政治建院、文化育警”的管理和建设,确立了“突出党建、带动队建、强化职责”的总体工作思路,形成了“制度引导、活动促进、奖惩激励”的具体工作机制,营造催生利人奋进的工作土壤和成长环境。
桦甸市人民法院坚持观念创新、业绩创优、队伍创先,近年来,信访工作、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做法经验多次在省市介绍推广,法院工作实现前所未有的大变化大发展大跨越。桦甸法院连续四年被桦甸市委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四年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名列第一;连续四年法院工作报告获得高票通过;连续两年被吉林中院评为党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院长顾吉正获得全省首届十佳优秀基层法院院长殊荣。
■ 工作亮点
破难攻坚辟蹊径 重干务实著新篇
创建涉法涉诉议事会议制度化解信访难题。2009年,桦甸法院创新推出了以人大代表为主体的涉法涉诉议事会议制度,充分运用人大监督权和代表的参与权,把法院独立审判权同社会精英阶层参与解决问题综合起来,在吉林省率先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联动”的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新路子。创建涉法涉诉议事会议制度平台以来,共召开会议22次,研究处理97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特别是圆满处理了2008年以前旧存的中央和省有关机关挂牌督办的14件进京访案件,既保证法院审执质效明显提升,又实现法院信访形势明显好转。2009年以来,该院连续三年无进京访案件。
构建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提高执行效率。2010年7月,桦甸法院在吉林省率先推行了“打击犯罪、反规避执行、促执行创新”的新方式。2011年3月,又牵头与公安、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打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建了以法院为主导、政法机关联动的反规避执行威慑机制。2010年以来,该院综合执结率达到96%以上,在桦甸营造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强大震慑力和区域性环境。
创新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桦甸法院坚持“既维权又维稳,既公正又高效,既案结又事了”,一方面,创新表达诉求机制。探索和建立了法院诉前调解室、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室、社区党代表或人大代表先行就地就近调解的制度性网络平台,使群众表达诉求、实现权益有更加畅通的渠道、更加多元的选择。另一方面,创新矛盾调处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推行立案、审判、执行“全员、全面、全程”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夯实管理效能提升案件质效。桦甸法院推行审判管理室管案、纪检监察管事、政工部门管人“三管齐下”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廉政责任风险保证金制、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院领导归口分级负责制的“责任捆绑”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的管理格局。建立差错案件问责制度,年内错案超过三件,办案人调离审判岗位,庭长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科学管理出效益,该院连续五年没有发生违法办案现象。
桦甸法院坚持“政治建院、文化育警”的管理和建设,确立了“突出党建、带动队建、强化职责”的总体工作思路,形成了“制度引导、活动促进、奖惩激励”的具体工作机制,营造催生利人奋进的工作土壤和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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