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宁
全国优秀法院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03-02 10:56: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荣誉档案

  近几年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辽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2011年度先进单位”和“全省优秀法院”。该院执行、调解、刑事大要案审理及司法协理等工作先后在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介绍经验。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在全国巡回报告,审判管理经验在全国大法官会议上交流。在全省法院近三年的绩效考评中,本溪中院取得两次第一、1次第二的优异成绩。

  ■ 工作亮点

  以民为念 以效为先

  借“民力”畅通“民意”。2012年,一项“本溪经验”在辽宁全省法院系统得到推广。本溪中院用3年时间构建的司法协理网络得到广泛认同。

  本溪中院构建的司法协理网络是在城镇社区、行政村、企业等地点建立司法协理网点,从当地居民中挑选热爱司法协理工作、社会经验丰富的人员,选聘为司法协理员,借助他们地头熟、威望足的优势,帮助搭建畅通民情民意的平台,履行协助法院立案、送达、审理、调解、执行、息访、开展法制宣传等七项职责,促进法院更加有效及时地化解矛盾。2009年,该办法一经试点,就立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很大程度上缓和了法院司法资源紧张和化解矛盾纠纷方式单一的困境。经过三年的建设,本溪司法协理网络成为了有责任人、有工作室、有网络图表、有网络结点、有联系卡、有标志牌,并在县区政府的协助下有纳入地方财政配套体系的专项基金用于司法协理员培训、奖励和补助的系统,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导、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司法协理工作格局。

  三年来,本溪已建立了393个司法协理网点,选聘627名司法协理员,共开展诉前调解3346件,成功调解2307件,调解率达到68.9%,司法协理网络机制也成为一条具有“便民诉讼、便利审判、化解矛盾、实现对接”作用的“本溪经验”。

  用“便民服务”温暖群众。几年来,本溪中院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制定了《司法便民二十条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巡回审判点193个,配置巡回审判车5台,年均巡回审判案件700余件,建立了“周日法庭”、“夜间法庭”和“便民法庭”,为百姓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年均达200余万元。

  以绩效考核保障审判管理。2003年开始,本溪中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以绩效考评形式对该院各业务庭及全市基层法院进行考核,客观地量化各指标满意值,引导各基层法院和各业务庭主动围绕核心指标开展工作。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之后,形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绩效考评为手段,以综合评价为依据”的动态考核机制。几年来,该院紧密结合“案件质量年”、“调解年”、“整顿庭审不规范行为”、“裁判文书和庭审两评查”等专项活动,不断修订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全面实行“扎口结案”,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经过不断努力,在26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中,本溪中院有19项指标优于全省法院平均值,审限内结案率和正常期限内执结率均达到了100%,始终保持三年以上未结积案为零。实现了调撤率稳中有升、诉讼案件收案增长率下降、申请执行案件增长率下降、申诉和进京上访率下降的“一升三下降”喜人形势,审判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国大法官会议上进行交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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