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赌气拒付抚养费 法官人本执行获民赞
2013-02-18 10:57:58
     中国法院网讯 (卢小平)  “谢谢法官同志,谢谢您们让我见到了多年未能见到的儿子,多年拖欠的抚养费我马上兑现。” 2月17日下午,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心声,细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当地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2008年10月,当事人王芳(化名)与丈夫艾明(化名)夫妻因感情不和,妻子王芳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审理,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婚生子由丈夫艾明抚养,妻子王芳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芳拒付孩子抚养费共计24000元,丈夫艾明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王芳长期在外打工,执行人员无法见到其本人。于是,执行人员多次到王芳的户籍所在村委会调查王芳的详细情况,证实王芳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接着,执行人员又向县城各大银行及房管、工商等部门调查王芳的财产情况,均无所获。

  2月16日,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这位便是艾明的父亲,他向执行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王芳已经回来,且今日系其妹结婚,现正在县城金豪酒店喝喜酒。接到线索举报后,执行人员迅速出动,来到该酒店找到王芳。鉴于被执行人王芳正在办喜事,且人多嘴杂的情况,执行人员在释法明理的同时,责令其限期到达法院接受执行调查,王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2月17日下午,被执行人王芳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法院执行局,执意要求执行人员带她到其丈夫艾明家中去看望她多年未见的儿子。执行人员原本可以回绝这一请求,但为尽快执结化解这起执行抚养费纠纷案件,他们二话没说便带上王芳,驱车前往艾明家中看望她的儿子。

  当被执行人王芳看到5岁的儿子杉杉,内心无比激动和高兴,双手紧紧抱住儿子杉杉不肯放手。艾明的母亲并不像王芳口中所提到的蛮横不讲理,而是十分热情接待了自己的儿媳,还主动把孙子杉杉交到王芳手上的,告诉她杉杉照料得很好,让她放心,还十分关切地问询儿媳王芳的在外打工情况。执行人艾明见到前妻王芳没有急切地向她讨要抚养费,而是把王芳请进家里来,让她们母子好好相聚。抱完儿子后,王芳当即表示,只要艾明答应她定期让她见见儿子,她愿意马上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

  在一旁围观的群众,看到这家又重新和睦起来,连连称赞法院执行人员温情办案,人本执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随着王芳将身上仅有的24000元当作抚养费交到艾明手上,这一起执行抚养费纠纷案最终得到圆满的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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