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执行不轻言放弃 十三年积案峰回路转
2013-02-05 11:26:24
     中国法院网讯 (周军 严长龙)  “等了十三年了,我死去的丈夫也安心了,我的儿子也有钱上学了,真是感谢你们了!”死者宣某的妻子张某没有想到时隔十三年后,这笔交通事故赔偿款还可以执行到位。2013年2月4日,张某满怀感激地来到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谢道。

  宣某与郑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弋阳法院审理,于1999年12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由郑某赔偿宣某经济损失24805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义务,于是,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立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开展了财产调查,不想郑某在判决书下达后就不知下落,联系电话也打不通,也查不到其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去郑某家寻找,都无功而返。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期间,宣某因伤于2000年7月死亡。宣某的妻子张某也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法院执行此案。但由于被执行人郑某为逃避执行,长年漂泊在外无法联系,其账户上始终无资金,申请人宣某的妻子亦提供不了郑某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虽然案件一拖十三年,但执行干警从未放松对被执行人郑某的关注。2012年12月,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对郑某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时,发现郑某在工商银行有笔存款,于是果断冻结该银行账户。被执行人郑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称冻结的账户中的钱系其儿子用命换来的钱。通过交谈,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这么多年一直在外打工,经济条件也一直不太好,这笔款还是儿子出车祸的赔偿款。执行人员等被执行人郑某叙述完心中的话语后,不厌其烦地向郑某释法明理,说到:“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也不多,而且案件已经长达十三年多,你也应该站在申请人宣某的角度考虑,希望你们两方以和为贵……”。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开导,被执行人郑某最终同意给付四万元。

  2013年2月4日,申请人宣某的妻子张某前来法院领取了执行款。至此,一起积压十三年的陈年积案终于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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