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得房"耍赖"拒补偿 拘留"增压"威慑促履行
2013-02-04 11:23:10
     中国法院网讯 (邓久发 覃丽文)  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妇女维权岗施压,快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为申请人赵美艳追回离婚房屋补偿款15000元。

  赵美艳与王刚1997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婚后双方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11年8月赵美艳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法官做工作后撤诉。2012年6月赵美艳再次起诉离婚,经法官做工作,双方协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座归王刚及其儿子所有,王刚补偿15000元给赵美艳,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付清。

  转眼间,约定的付款时间过了,王刚却没有给付补偿款的意思,赵美艳多次催促,也因王刚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果而返,无奈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通过调查发现,王刚在银行无存款,但村级联络员提供信息是其不仅种植果树,还经常在周边打短工,应该有一定积蓄,其不按时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实属恶意拖欠。

  2013年2月1日,为在年前追回房屋补偿款,主办法官驱车来到王刚的住处,要求其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王刚明确表示其没有能力履行。在法官指出其有果树并在外打工,完全有能力支付补偿款时,王刚仍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其表示,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扣押其桔子变卖出钱还债,并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王刚以为执行法官只是吓唬他,表示关就关,就是不给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为了保护赵美艳的权益,打击王刚的嚣张态度,法院决定对王刚采取拘留及罚款措施,当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并立即执行将其带上警车时,王刚才发现法院今天是动真格拘留人,抵赖不了了,当即表示愿意当场支付房屋补偿款给赵美艳,希望法院给其一个小时的筹款时间。半个小时后,王刚快速将欠款一分不少弟交到赵美艳手中。至此,该案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量下,迅速执结。(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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